聊聊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这些事
记者: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福明,围绕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深入交流。
杨福明: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一起聊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这个话题。首先,我来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简要的背景介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要求,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部署,按照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平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全区居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具体包括: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公证、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
经过三年时间的整体协调推进,不断优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实体平台建设,升级法律服务团队,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年一个台阶,连续两年列入和平区二十项民心工程,三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目前已经建成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备专业法律团队驻场服务,多渠道开通电话和网络平台进行法律咨询、受理和审批法律服务事项,64个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随时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我们将实体服务与线上服务深度融合,形成了覆盖全区,辐射周边,服务全社会的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模式。
记者:现在,大家应该对“公共法律服务”有了一定的了解,但究竟公共法律服务能够让我们享受到哪些具体的法律服务产品,是不是免费的;有哪些途径可以方便快捷有效地寻求到法律的帮助;公共法律服务是不是真正能够解决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法律困扰呢?带着这些问题,杨福明局长能否为大家解答一下。
杨福明:我想用三个字来概括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优势,或者说是特点,即“惠”、“速”、“达”。“惠”是指公共法律服务的公益性和普惠性;“速”是指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达”是指公共法律服务要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惠”——公益性和普惠性
公共法律服务是与一般法律服务(或称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对应的,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为目的。目前,和平区面向全区居民群众提供的普法宣传,驻场、驻群法律咨询服务、各级人民调解服务和法律援助服务都是完全公益性质的,不会向群众收取费用。
唯有公证服务有其特殊性,是按照不同事项、不同标的来收取相应公证费的。近年来,和平公证处秉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探索惠民的新思路、新途径,实现以下公证事项减免收费,一是免费为年满80周岁生活困难的老人办理遗嘱公证及遗嘱保管。二是免费办理人体器官(组织)和遗体捐献公益类公证。三是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其他有实际困难的家庭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减免相关公证费用。减免的事项和范围还在逐步增加中。
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和平区全面推行,和平区政府每年拨款数百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公共法律服务的高效运行和充分供给。抓实“社区”这个社会治理的最小单位,“社区律师法律顾问+司法社工”成为全区64个社区的标准配置。同时,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创新实行司法社工工作模式,专人负责管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事务,协调社区法律顾问、综治、民政和公安等方面,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基层综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将惠及全体居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在社区落地见效,让每个人都有享受公共法律服务的机会,实现均等、普惠的实际效果。
“速”——便捷性和高效性
在以上均等、普惠的基础上,和平区如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提速增效呢,这里要介绍一下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的三大平台,从中可以找到答案。
其一是区、街、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000平米的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有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心理咨询等服务窗口,周一至周六全天办公,实行一站式受理,联动转办,让您进一个门,办几件事;依托六个司法所建立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均配齐专业法律服务力量,满足您的日常法律服务需求。
其二是电话热线平台。和平公证处已开通4006138895的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也随时为社会提供专线坐席服务。
其三是各类网络平台。借助“12348”天津法网,和平区的法律援助申请只需登录法网,动动手指就可完成申请程序。和平公证处也已开通微信受理公证业务渠道,申办和查询公证业务。有效将网上咨询、申请、审批和受理一体化,实现法律服务最多跑一次。
下面,着重介绍一下和平区的特色服务——微信群。网络和手机已经成为群众生活的必需品,司法惠民服务也搭乘新技术的快车,高速前进。和平区在全市率先建成覆盖64个社区的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司法社工、公证员、律师长期驻群服务,每日推送法治热点、时政要闻。在微信群里您可以随时咨询法律问题,第一时间就有相关工作人员给您回复,省去了居民在往返路途和排队等候的时间。在法律顾问微信群的基础上,又因地制宜组建了新市民、老年人、残疾人、工商户等专项微信群,将普惠与精准相结合,实现司法惠民零距离。目前,和平区已建立服务微信群72个,在群人数4000余人,被居民群众誉为“法律顾问掌中宝”。
现在,微信群常态、快速、便捷、精准服务,不仅赢得辖区居民的信任,而且已经名声在外,外区的居民也慕名前来。2018年4月,家住外区的居民张阿姨听朋友说和平区各个社区都有法律微信服务群,于是,慕名来到了劝业场街兆丰路社区居委会,向司法社工诉说了自己的烦恼:“我父母现已去世,留下一套私产房,过户给我大哥了,我大哥终身未娶。现在我大哥去世了,我二哥的儿子说房子归他一个人所有,一个对老人不管不问的人怎么能独自霸占房产呢?我们该怎么处理这套房产呢?”司法社工当即帮助张阿姨加入了兆丰路社区法律微信服务群,驻群律师称:“您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咨询房屋过户的手续。”之后,张阿姨去过房管站、派出所咨询办理,但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司法社工又约张阿姨到社区来,与律师面对面进行线下交流。律师建议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自己的权益,张阿姨称自己七十岁的人了,从未打过官司,怕办理起来更麻烦。司法社工与律师耐心为张阿姨讲解,主动为其准备应诉前的资料,其后多次拨通电话,询问事情进展。最终,张阿姨在微信群中反馈,通过诉讼程序赢得了24万元的房款份额,侄子当场向张阿姨赔礼道歉。张阿姨表示这个结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没有微信群,没有律师和社工的帮助,事情不会得到如此圆满的解决。
通过以实体平台服务为主,以电话、网络平台服务为重要补充的服务形式,织密了公共法律服务三级互联,线上线下,24小时×7天服务的无缝衔接网络,切实做到服务见效、提速便民、发展升级。
“达”——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和平区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功能定位,抓住人民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积极引导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使全民共享法治建设成果。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采访中,杨福明以两个例子来展示他们是怎么书写公共法律服务这张试卷的。
第一个例子是一起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
2018年8月4日,18名农民工集体来到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帮他们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值班律师详细了解了案情,第一时间启动紧急情况预案,及时开通维权“绿色通道”,立即为他们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经了解,这些农民工是和平区某餐饮企业员工,营业场所坐落在和平区大型餐饮娱乐综合商城内,现老板共拖欠工资近15万元,有些人已身无分文,三餐不饱。而且案情对他们十分不利。一是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二是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是老板从个人账户支付,无法查证每人究竟是欠了多少工资,这种情况要走法律途径可谓难上加难,胜率极低。服务中心快速组建了法律援助律师团,集中对此案进行了专题研讨,制定出积极促调的工作方案。我们与时间赛跑开展工作,7日,企业老板在多方压力下终于出面对话,律师团抓住机会,从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从经商到做人,跟企业法人耐心沟通,经过几轮的谈判,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18人领取了薪金。
“看到18名农民工兄弟领取薪酬后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我想他们一定是重燃了生活的信心,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满意的。”杨福明说。
第二个例子是和平区博大法律服务所在市信访办接待来访群众的事例。
自2016年10月以来,博大法律服务所参与在市信访办值班接待,化解信访纠纷。一次,一名中年男子从蓟州区来到市信访办咨询,说他和朋友合伙搞运输,由于经营不善,面临散伙,而朋友却将之前许诺分给他的运输车转卖给第三方。他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第三方,要求退回运输车,而法院判决第三方胜诉,这让他怎么也想不通。根据判决书中所列的“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条款,孙国军耐心向该男子进行解释,最终他接受了判决结果。孙国军说:“首先,你要尊重来访者的表达欲,让他们把心中的疑惑或不满讲出来,还要把人情、法律结合起来进行解释,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正是由于耐心的解答和释疑,法律工作者们让很多来访者解开了心中的疙瘩,从而息访息诉。
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各领域各群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未来几年,公共法律服务的普惠性、公益性、多元化将进一步增强,以满足更多不同法律服务需求。和平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恰逢其时。杨福明代表和平区司法局做出承诺,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将沿着“法治宣传育民、法律服务利民、人民调解为民、公证法援惠民”的思路继续务实创新,不负人民所望。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hqfskcn1777736.shtml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