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中院院长蔡志萍:创新司法举措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如何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12月12日下午,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和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审判庭庭长魏迺莉组成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小分队”,宣讲天津一中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举措和思路。
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中),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审判庭庭长魏迺莉(右)宣讲十九大精神。
“今年1-11月,民三庭速裁团队人均结案512件,平均审理时间为8.8天,结案3541件。无一被指令再审,无一投诉举报,无一信访纠纷。”蔡志萍介绍说,天津一中院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通过优化职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审理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优化审理方式,使二审简单民事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此外,作为天津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天津一中院还进行了包括探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建立新型办案机制、健全审判监督机制等在内的多项改革,逐渐建立起实现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
“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于兴利除弊,建立实现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蔡志萍表示,这就不能“见好就收”,浅尝辄止。要持续发力强化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让改革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此次访谈是由中共天津市委网信办和人民日报社人民网天津频道联合主办的“十九大,天津怎么学,怎么干”系列访谈之一。本次系列访谈,旨在全景呈现天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新鲜经验,展示天津各行各业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的热潮,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站,谱写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的天津篇章。
以下为访谈原文:
十九大代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志萍。
人民网:您是党的十九大代表,现场聆听了总书记做的重要报告,报告中,您感受最深的有哪几个方面?
蔡志萍: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大气磅礴、内涵丰富,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时代的大视野、大胸怀、大智慧和大战略。报告中亮点很多,我感受最深的是三个“新”:走进新时代、领悟新思想、牢记新使命。
走进新时代。十九大报告最先映入眼帘的重大亮点,就是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作出这个重大政治判断,是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考量。我们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积极投身新时代的伟大实践。
领悟新思想。党的十九大总结实践经验、凝聚全党智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进党章。这是十九大的灵魂,是十九大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和最重要的贡献,反映了全党共同意志和全社会共同意愿,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
牢记新使命。进入新时代,必然有新使命,这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推进“四个伟大”,对于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一个历史的召唤,都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人民网:基于新时代的到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转化。针对这一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人民法院如何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
蔡志萍:对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关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妥善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
要深化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功能,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要完善司法为民举措,进一步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加快建设智慧法院,让传统的司法惠民服务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化高度融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司法服务;推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针对当事人不同需求,及时提供咨询、立案、调解、接访、法律援助等个性化服务;继续落实好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确保经济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享受到司法救助。
总之,司法为民是广大法院干警不变的初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落实到法院工作中,就是要依法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践行司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人民网: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方面,天津一中院有哪些新的举措?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驻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审判庭庭长魏迺莉。
魏迺莉: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于2008年9月,是天津法院成立最早的诉服中心。今年9月,启用了新的诉服大厅,面积1200余平米,场所设施全部按照天津法院统一标准建设,采用“柜台式”“窗口式”开放办公,设有残疾人绿色通道,配备自助服务一体机。
诉讼服务中心除登记立案、受理申请、材料收转、联系法官、案件查询外,还设有司法救助、判后答疑、文书送达、投诉建议、法律咨询等专门窗口。其中,律师咨询窗口,由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和帮助。今后,我院还要进一步升级:
一是探索诉讼服务项目外包,对一些适合由社会提供的服务如复印、邮寄、担保等,通过招投标方式委托专门机构驻点服务。
二是提升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把实体诉讼服务向移动终端拓展,探索辖区内诉讼服务事项跨院办理,开展在线调解、远程视频调解、远程视频接访。
三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诉调对接,引导当事人选择以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包括建立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开展委派调解;在道路交通、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物业管理、婚姻家庭等矛盾多发领域,与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合作,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
人民网:据了解,天津一中院是天津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司法改革成效显著,请您介绍一下具体举措。
蔡志萍:在市委的领导和市高院的指导下,近年来,我院作为天津司法改革试点法院,坚持思想引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全力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基础改革,成效日益显现。
一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部到位。按照顶层设计和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员额制改革,经过严格遴选、好中选优,率先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坚持入额必办案,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今年1-11月,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38.63%;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体系,规范员额法官退出程序,形成了常态化员额法官管理机制。
二是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完善组织运行模式,组建了32个以员额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书记员为支撑的新型审判团队。法院内设机构由23个缩减为16个;确立法官办案主体地位,除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实现合议庭直接依法裁判。
三是审判监督机制逐渐健全。以司法标准化为抓手、信息化为支撑,强化审判流程监督,把司法权运行的每个节点都纳入可查可控范围,构建全院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就案件疑难、复杂问题为合议庭提供参考意见;规定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审判职权行使与审判责任认定标准,实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四是大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通过优化职能定位、优化资源配置、优化审理范围、优化工作流程、优化审理方式,使二审简单民事案件审理进入“快车道”。今年1-11月,民三庭速裁团队人均结案512件,平均审理时间为8.8天,结案3541件,占全院二审民事结案总数的37.99%。无一被指令再审,无一投诉举报,无一信访纠纷。
司法改革的目的在于兴利除弊,建立实现司法公正的长效机制,这就不能“见好就收”、浅尝辄止。我们要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持续发力强化改革措施、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做到权力到位、责任到人、监督有效、保障有力,让改革部署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人民网:执行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最高法院部署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天津一中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
魏迺莉:在市高院的指导下,我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通过搭建“五大平台”、优化“执行八法”、覆盖立审执访,形成无缝衔接的一体化执行格局。
五大平台是指:与辖区区委政法的综合共治平台,与天津三级法院的上下协同平台,与北京三中院、廊坊中院的左右协同平台,与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国资委的跨域联动平台,与社会第三方的内外联动平台。我院创造性地应用上述平台,综合性治理执行难,化解执行疑难案件。
我院总结推出了“执行八法”:一是包案执行法,“一把手”带头包案,定人员、定期限、定措施、定责任;二是集约执行法,做到网上四查集约化、外出调查集约化、同向出差集约化、财产处置集约化、款项管理集约化;三是清单执行法,通过摸清底数、科学分类、建立台账,做到每日清难题、每周查进度;四是捆绑执行法,对于执行主体、标的同一及关联案件进行捆绑;五是破产执行法,做好执转破衔接工作,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积极作用;六是审计执行法,针对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的被执行人,委托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摸清财产底数;七是阳光执行法,通过执行短信平台,向当事人推送案件基本信息;八是惩戒执行法,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充分运用限高、罚款、拘留等雷霆手段,惩戒失信行为。
探索形成三个“无缝衔接”:一是诉讼程序上无缝衔接。出台实施办法,强化立审执访一盘棋,在前期阶段解决问题;二是监督管理上无缝衔接。加强节点管控,院党组每季度对被投诉举报的干警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质询,要求说明情况、讲明原因。三是党组织建设上无缝衔接。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执,把党小组建在新组建的执行团队上,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通过以上工作,取得的成效可以概括为“三个提升”:执行质效显著提升,队伍素质显著提升,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特别是执行标的到位率上升13.08%,终本率下降19.41%。对标最高法院的考评指标,正向指标普遍提升,负面指标明显下降,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人民网: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天津一中院在这方面有哪些做法?下一步还有哪些想法?
蔡志萍:近年来,我院积极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专家学者、媒体记者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法院工作评价和矛盾化解,以外部监督倒逼司法公正,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一是建立社会第三方评价及矛盾化解机制,对庭审质量、文书质量、案件质量、法官工作作风进行评价;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的形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圆满化解多起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长期未结的复杂敏感案件。
二是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律师接待室,由32名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诉讼辅导,并参与调解、信访接待等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最佳的纠纷解决方式。上半年,第三方律师完成接待300余人次。
三是建立保险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纠纷解决机制,与市保监局、市保协会加强信息反馈、交流培训、业务研讨和案例通报,完善委托调解对接流程,促进了保险纠纷有序分流和快速化解。
四是健全执行协调联动机制,与27家银行金融业负责人召开“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推动会”,与18家国企、民企和小微企业召开“执行工作推动会”,促成多起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探索:一是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推动与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之间的深度沟通协作,形成社会综合治理合力;二是加快载体建设,建设集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听证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电子送达、远程接访、网上协同办案等功能为一体的信息平台。
人民网:刚才,蔡院长提到一中院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价与矛盾化解机制,并邀请专家对疑难案件或出台的有关规定进行论证。能否具体说明?
魏迺莉:我院目前已组织第三方委员参与疑难案件论证会议7次。第三方的人员组成,兼顾了专业性和社会参与的多元性。从当事人、信访人的反应看,他们对第三方委员出具的意见还是非常认同的。
论证会的组织是这样进行的。审判庭认为召开疑难问题论证会有助于案件解决的,由相关部门召集委员,确定日期组织召开。所论证的案件需要基本事实清楚、争议焦点集中,这样与会人员有参与讨论的基础。所论证的案件,或者有较大的不稳定因素,或属于法律适用方面的疑难杂症。这样与会人员可以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本案疑难症结,厘清法律争议,有的委员从争取案结事了的角度为法院出谋划策。
通过几次论证过程,我们感到,专家们作为独立于法院之外的第三方,他们针对案情和主题的发言有的放矢、理论性强、契合实际,又能遵循法律的原则和规定。他们的意见建议拓宽了法官的审理思路,提供了新颖的处理角度,不仅有效推动了案件的审理进度,而且促使法官在案件的审理中更加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人民网:党的十九大指出,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您如何理解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蔡志萍:党与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十九大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总思路提出了“一个必须”和“三个坚持”。这里的“一个必须”,就是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发挥党的政治保证作用的高度统一。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我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体现在对法治建设正确方向的保证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向一定要正确,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只有明确这个根本性问题,才能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澄清各种模糊认识,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二是体现在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上。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已进入系统推进的新阶段,需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做好整体谋划、衔接配套,统筹好“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同时,法治领域改革进入深水区,会遇到更多难啃的硬骨头,需要更好地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必将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
三是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具体实践上。十九大报告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对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实践者,每个党员干部都既要坚持高标准,更要守底线,在厉行法治上当模范、做表率,真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变成想问题、办事情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人民网: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天津一中院是如何抓实支部,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
蔡志萍:一中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党建,通过“高站位、全覆盖、严要求、立体化”抓实支部:
坚持高站位,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注重思想引领,坚持院领导和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开展专题培训;注重贴近思想、贴近工作、贴近生活、贴近党员;注重典型示范,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评选各类标兵,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超有方向。
坚持全覆盖,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坚持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合议庭上。在新组建的审判团队中建立党小组,在外包公司建立党支部,做到组织机构全覆盖。强有力的支部班子,严格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使得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不断增强。
坚持严要求,加强党支部作风建设。一是突出一个“实”字,部署工作一律做到有检查、有落实、有回音。二是创新一个“活”字。搭建“学习教育、工作展示、经验交流”三个平台,组织“读书、竞赛、文艺汇演、学习园地”四个板块活动。三是坚持一个“硬”字。院党组对党员司法理念上出现的问题不放过,对分管领导、案件承办人不认真把关、出现问题的不放过,对瑕疵案件不放过,对司法作风方面的问题不放过,抓早抓小抓初萌。
坚持立体化,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通过健全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以人为本的管理机制,健全栓心留人的激励机制,健全落实制度的督查机制,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立体化加强党支部建设。通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推动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rw/rwft/tjcaw-ifyptkyk46069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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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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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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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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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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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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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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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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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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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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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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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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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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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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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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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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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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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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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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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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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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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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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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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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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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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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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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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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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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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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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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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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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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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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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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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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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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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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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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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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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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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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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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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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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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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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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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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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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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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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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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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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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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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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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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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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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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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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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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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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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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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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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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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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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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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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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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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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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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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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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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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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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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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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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