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检察为突破口 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聚焦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向科技要生产力,从数据中找寻方向——
以数字检察为突破口 推动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
在1月14日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促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察工作迈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基层检察机关应以数字检察建设为契机,强化检察工作现代化管理理念,向科技要生产力,从数据中找寻向导,从根本上破解基层检察机关的发展困境。
聚焦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加强业务和技术融合工作。注重培养检察人员大数据意识和工作责任心。数字检察设计是用于解决业务难点、痛点、堵点,最终目的是通过大数据应用解放人力,促使法律监督提质增效。因此,办案检察官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个案办理为起点,深度梳理业务工作难点,善于运用个案线索挖掘类案监督规律,梳理监督要素,运用数据筛查、碰撞、对比等方法,进而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基层检察机关应从党组做起,把数字检察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来研究推进,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交流培训,提升检察人员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在各个层面组织开展相互交流,或者与其他政府机关互学互鉴。将大数据运用与检察办案深度融合,检察机关技术人员要熟练使用统一部署的“大数据平台”中的“中台控件”进行作业。通过搭建快捷灵活的应变架构,将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的建模构想,依托中台进行数字化、数据化,并搭建数字模型。在技术人员完成初期配置后,可移交检察官在办案中使用,累计使用次数与搭建成果使数字模型更加丰富饱满,促进中台进行机器学习,使中台逐渐形成低代码甚至是无代码形式下的快速、简约的模型搭建。在此情境下,检察官构建的模型,在整个“大数据平台”下,既可以满足前台页面信息内容的快速迭代,又可以满足后台的稳定性运行,技术人员亦可以将模型成果整理并发布到前台,实现直接与终端用户进行交互与应用的功能。
聚焦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加强内外沟通联系。数据信息共享是数字化改革的基础。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要推进数据归集,以需求促归集、以归集促共享、以共享促应用,搭好平台,建好场景,实现数据资源在检察履职中有效配置与运用,破解掣肘数字检察工作推进的难题,畅通监督渠道。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构建执法司法大数据信息协同共享机制、加强平台建设,案件管理部门要以检察机关高质量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业务部门密切沟通,锁定核心数据要素,通过信息研判初步确定执法司法大数据核心数据需求目录,为数据信息共享提供参谋助手作用。
聚焦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着力推进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一要做好业务信息化统筹工作。信息技术是大数据的核心,依托大数据开展检察业务统计分析,必须提升数据挖掘能力。据了解,部分地区信息化研发不足、应用能力不强,制约了管理质效。这就要求基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认真做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的需求统筹和日常管理,扎实参与系统的测试培训,提出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配套功能的拓展和计算能力的提升的具体建议;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探索12309检察服务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办案系统平台的“沉睡数据”,通过查找整合、深入挖掘、开发运用,优先“唤醒”检察机关内部数据,为数字监督模型提供数据资源、数据支撑。目前,山东省有6个地市检察机关,就着手研发了辅助办案系统,如济宁市嘉祥县检察院的“格物系统”,其内容涵盖了智能受案信息、全程案卡监管系统、服务大局模块等内容。二要提升分析研判的实用性。统计分析是一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在分析问题过程中,应当以数据为基础,深入案件,寻找案件之间的共性,透过案件探寻其背后存在的业务问题、司法决策问题、社会治理问题等,进而提出具有针对性与实效性的对策建议。案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加强与各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的联系,共同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在分析中应当实体与程序并重,刑事与民事、行政并重,立足检察工作整体,多角度、全方位地思考问题,全面发挥案件管理部门的参谋服务作用,为司法决策、司法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支撑。
聚焦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做好信息技术支撑工作。模型建构是实现数字检察的重要手段和载体,是各种数字技术应用与检察实践的纽带。法律与技术之间的衔接主要体现为对检察业务、法律规则的数据化抽取、数据化表达,将其转换成可供机器分析的“数据语言”。基层检察机关信息技术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做好信息技术支撑:一要活用平台,技术人员要分析整合建模所需要的数据,利用平台开展大数据对比碰撞,从而分析出可用线索,用于构建监督模型。二要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数字监督模型需要一定的更新维护,甚至在平台的运行中具有机器学习的功能,技术人员需对初代模型深度开发,让数据模型不断迭代升级。三要发挥技术服务作用,在日常办案中,技术人员要发挥“技术服务办案”的核心作用,协助检察官运用平台,最终做到数据模型“人人都懂、人人会用”。
(作者单位: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1/t20240122_6408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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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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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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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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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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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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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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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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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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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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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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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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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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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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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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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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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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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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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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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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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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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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