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法院多元共治守护生态环境“高颜值”

时间:2024-01-3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三明市泰宁县素有“汉唐古镇、两宋名城”的美称,是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峨嵋峰、国家森林公园猫儿山,境内风光秀丽,系全国重点旅游城市之一,先后荣膺“世界自然遗产地”“世界地质公园”“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泰宁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积极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主题,探索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为生态美丽泰宁筑起一道有力的“绿色司法保障”。

  泰宁法院积极创新探索破坏生态资源修复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旅游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用生态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利用“线下+直播”方式巡回审理失火罪案件,“零距离”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

  泰宁法院创新立体修复生态环境模式,先后发出生态环境修复失信令、林区司法禁令、野生动物保护令等,进一步提升生态补偿和保护工作。此外,联合检察、林业、林场设立碳汇补偿基地,不断延伸司法服务。2023年以来,该院共审结破坏生态环境案件6件10人,认购林业碳汇3件7人,累计1540吨;利用“线下+直播”方式巡回审理失火罪案件3件,到村居、景区、林区普法宣传1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下一步,泰宁法院将持续探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加大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打造“地绿、水清、天蓝、居怡”的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廖长春)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fazhijianshe_0126/39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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