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法院:“如我在诉”让司法程序“不空转”

时间:2024-01-3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黄金福)日前,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坚持“情理法”交融 ,成功促成原为案外人的实际借款人参与诉讼,并与原告达成一致协议,同时化解了双方的未诉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5月13日,郑某向曾某出具借条一份,约定其向曾某借款20万元,但实际曾某仅向郑某出借10万元,其中8万元于借条出具前已支付给郑某,另外2万元按照郑某的要求于2023年4月18日支付至郑某妻子黄某的账户,另外10万元并未实际出借。

  2023年11月7日,曾某以其通过支付宝向黄某转账2万元的转账记录为证据,要求黄某偿还借款2万元及利息。黄某表示,该款项系其丈夫郑某所借,只是通过她的账户收款,该借款与其无关。于是,曾某向城厢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法官发现被告主体存在争议,遂联系郑某核实情况,郑某确认了2万元系其所借的事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曾某表示除本案诉讼标的2万元外,郑某还向其借款8万元,郑某对该借款事实无异议。

  在发现双方存在可能引发诉讼的其他借款纠纷时,法官并未因该纠纷与本案无关而置之不理,而是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性思维,引导曾某追加郑某为被告参加诉讼。鉴于双方当事人均确认另有8万元借款的事实,法官引导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补缴案件受理费,一并解决8万元的借款纠纷。之后,法官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理性解决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曾某申请撤回对黄某的起诉,实现纠纷一次性实质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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