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接力 千里共画连心桥 榆树市人民检察院携手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开展跨省异地协作

时间:2024-01-31 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座谈会,商讨异地联合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涉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工作。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辉主持会议,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洁、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王萍以及两院未检干警参加会议。

赵辉副检察长对王洁主任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在了解了需要开展异地协作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要求第五检察部全力配合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工作,通过共同开展跨区域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榆树力量。

座谈会上,两地检察院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基本情况、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和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被侵害未成年人的救助困难等进行了深入交流,碰撞思想、分享做法,共同为未检工作的开展提供新方法、新思路。

双方共同签订未成年人检察异地协作机制协议书。协议书明确,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办案,延伸检察履职,最大限度发挥跨区域保护的纽带作用,拓宽线索收集及移送渠道,注重维护未成年人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把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治理落到实处。

赵辉副检察长表示,异地协作机制要立足两地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具体办案需求制定,机制签订后要用好协作机制,希望两院做好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确保切实开展深度合作;同时,深化共建共享,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深挖个案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积极为未成年人的综合保护贡献力量。

座谈会后,两地检察院共同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帮教活动。通过了解未成年被害人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交友情况,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同时针对监护人存在的不良表现及监管失职失责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家庭监护提出具体要求,说明不履行监护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

此次两地检察院开展异地协作工作,打破地域限制,实现司法力量整合联动,是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重要实践,为探索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体化机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榆树市人民检察院将加大未成年保护的工作力度,用心宣传、爱心帮扶、细心办案、联心保护、精心建设,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落实落细。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wjs/202401/519aa588bedd42f4bea7f013a9ca39e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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