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法院宣判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

时间:2024-04-10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办退休手续竟托人伪造公章

  漳浦县法院宣判一起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

  一男子为帮助他人办理退休手续,托制假人员伪造了一枚公章。近日,漳浦法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章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扣押在案的伪造公章予以没收。

  被告人陈某章系福建省某国营茶场场部职工,负责茶场职工社保、医保等工作。2021年7月间,被告人陈某章在厦门市湖里区游玩时,通过路面张贴的联系方式联系制假人员并提供相应信息后,以人民币250元的价格由制假人员帮助伪造了一枚刻有“漳浦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圆形公章,欲帮助年满50周岁的茶场女性群众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社保,但因惧怕被发现,其未使用该枚公章。

  2022年8月21日,漳浦公安局根据公安部下发的涉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快递单的线索,通过电话向被告人陈某章进行情况核查时,被告人陈某章主动前往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并上缴了前述伪造的公章。漳浦检察院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向法院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林捷锋 陈曼琪)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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