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鲤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时间:2024-04-10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打响春季集中执行行动的第一枪。

  在一起案件中,申请执行人史某与被执行人傅某曾是多年好友,傅某经营一家铁具加工厂,因经营之需多次向史某借款。起初,傅某均按时支付利息,但自2023年8月31日之后,因工厂经营不善,傅某未再支付利息。史某遂诉至鲤城法院,鲤城法院判决傅某赔偿史某借款396962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傅某一直未能履行,史某遂向鲤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行动,根据史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傅某的工厂找到其本人,经过现场询问,双方均表示愿到法院进行案件和解。和解现场,傅某称其工厂遭遇困难,才使其无力履行还款义务,希望史某给予一定的缓冲期。考虑到多年的朋友情分,史某表示愿意给予宽限还款期限。但就和解方案细节,双方仍僵持不下。最终,在执行干警的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为期6年的分期还款方案,多年老友也重新握手言和,双方对鲤城法院的执行工作均表示感谢。

  当天行动,鲤城法院共拘传12人,和解14件,执结5件,执行到位金额116.7万元。(王清波 黄晓峰)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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