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4月起施行

时间:2024-04-10 来源:四川长安网 作者:佚名

  生活垃圾包括哪些类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应遵守哪些规定?《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4月1日施行,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责任、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条例》是一部事关千家万户、备受市民关注的城市管理领域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标志着内江市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内江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颁布《条例》旨在进一步深入推进内江市生活垃圾管理,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据内江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雷雨田介绍,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条例》内容既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又具备适合内江实际的操作性。

  

  据了解,《条例》共七章、三十五条,对生活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进行了合理设计,形成示范引导和刚性约束相结合的规定;厘清了部门职责,明确了市、县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生活垃圾的管理职责,规定了生活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对生活垃圾产生者、投放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处理单位等主体的义务进行了规定;对个人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明确了罚款数额,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垃圾运输、处理企业的有关情形设定了处罚形式。

  

  记者获悉,《条例》施行后,内江市将全方位做好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同时督促物业管理企业主动参与,持续推广“甜城码上收”模式,充分营造宣传氛围,带动更多市民了解、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文明水平。(袁亮 李万简 严佳佳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余力)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fzsc/20240403/2854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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