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守护明天
编者按为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节目《守护明天》。家庭教育、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监护侵害、网络保护、学生欺凌……该节目自2017年开播,至今年3月已播完第七季,始终坚持聚焦涉未成年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走在未成年人普法前沿,受到社会各界关注和好评。今天,本版特别邀请专家学者、检察官以法律视角解读节目内容,共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为迷途少年搭起回家的桥梁
王贞会
关爱未成年人,一个都不能少。以往我们更多关注的是实施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实施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如何帮助他们在服刑结束后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同样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如《守护明天》第七季第三集《迷途少年的回归路》,就记录了检察官帮助因实施重罪而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即将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小海铺就回归之路的办案经过,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让我们看到,司法的阳光不仅要照射轻罪未成年人,也要及于重罪未成年人,让所有涉罪未成年人都能沐浴在司法阳光下。
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犯罪在本质上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在对犯罪人予以刑事处罚的同时,也应为犯罪人做好再社会化的准备,帮助其在刑满释放后顺利融入正常的家庭和社会生活,防止再次犯罪。近年来,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依法能动履职,完善重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前的再社会化支持体系,搭建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的桥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取得良好效果,这是依法平等保护所有未成年人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并不是一项没有具体含义的抽象概念,其意义在于为未成年人工作提供根本遵循并落实到处理未成年人事项的各个方面。对于实施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让其承担法律规定的个体责任,这不仅是对其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其个体的矫治。
未成年人年龄尚幼,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判断和认知能力不足,对家庭和外界的依赖性较强,行为、想法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来自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关心爱护和教育,应当避免阻断其在成长中与社会外界的联系。但是,涉罪未成年人可能要脱离其熟悉的社会环境而被纳入一种相对封闭的司法系统中,尤其是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可能会被判处监禁刑而送入未管所服刑,人身自由在一定期限内受到限制,身心发展极可能受到影响。从这个角度而言,完善重罪未成年人刑满释放前的再社会化支持体系,在重罪未成年人服刑过程中提升和重塑其社会适应能力,保持重罪未成年人与家庭、社会等外界环境的必要联系,发挥家庭、社会等外界力量对重罪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作用,做好重罪未成年人的服刑矫治与回归家庭、社会的衔接工作,对于落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强化对重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刑满释放后再社会化、预防再次犯罪等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执行主任)
用心讲好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故事
张磊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品牌节目,《守护明天》自2017年开播至今,一直走在未成年人普法宣传的前沿,是人民群众在未成年人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也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展的“记事本”。
《守护明天》第七季共十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监护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服刑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对未成年人的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是近年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生动再现,有助于呼吁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具体而言,《守护明天》的制作和播出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
一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涉未成年人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守护明天》所讲述的案例,正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生动体现。首先,展现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守护明天》展示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检察官坚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站在未成年人的立场上看问题想办法,努力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能体现人民群众特别是孩子们心中的公平正义。其次,用人民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讲述涉未成年人案件。《守护明天》以法治教育节目的形式在电视台和网络上播出,观众可以收看直播和回放,灵活、便捷。在制作方式上,节目用纪实手法拍摄和叙述,将故事用平实、易懂的方式传递给观众。在讲述角度上,节目以检察官的视角还原办案历程,穿插对当事人等的采访,多视角剖析案件成因,再由专家解读关键法律问题,使观众更有代入感,深刻感受到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二是面向公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涉及千家万户,《守护明天》每年一季,持续向社会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教育。一方面,促进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形式,节目的播出可以让孩子们通过同龄人的真实案例学习法律,进而发自内心地认可、遵守法律,还可以增强孩子们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使节目成为孩子们另一种形式的道德与法治课,更能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另一方面,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节目的播出有利于让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及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人认识到保护未成年人是他们的共同责任,特别是提醒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要用正确的方式教育未成年人。
三是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合发力。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对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的新格局。“六大保护”只有共同发力、协助配合,才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编织更为严密的“防护网”。《守护明天》的播出有利于推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一方面,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新闻媒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宣传,制作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电视节目,本身就是社会保护的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守护明天》由最高检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制作,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扎实融入社会保护的重要体现。节目中也涉及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网络保护和政府保护方面的内容,有助于通过司法保护和社会保护的扎实融合,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全面开展。
四是为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提供参考。《守护明天》中的法治故事是从数百个未成年人案件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不仅是法治宣传的良好素材,也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案的示范案件。节目在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也为未检检察官在办案理念、思路、方法和效果等方面提供参考和借鉴。例如,如何对涉罪未成年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如何在依法惩治虐待孩子的父母的同时解决好孩子的未来生活,如何以孩子们容易接受的方式办理案件促使其认罪悔罪等等,在节目中均有呈现。节目为检察官办理案件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启发,推动检察机关持续提升办案质效。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
未成年人保护只有进行时
苏永胜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千秋万代,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守护明天”就是守护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就是守护人民的心。日前播出的新一季《守护明天》,用真实记录的手法,用镜头跟拍的方式,呈现了多部门守护未成年人的故事,每个故事都一波三折、令人泪目,既表现了检察官、老师、家长及社会各界保护孩子的爱心和力度,又普及了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心理知识。
孩子们是读着故事长大的,社会也是伴随着故事成长的。这个社会充满阳光,是因为每一个公民从咿呀学语时就读着公平正义的故事,立志成为诚实善良的好人。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司法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实践中,司法机关不仅要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还要依法矫治罪错未成年人,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守护明天》正是从检察机关办理的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件中选材,讲述了在纵向上,实行刑事案件“捕、诉、监、防、帮”一体化,贯彻国家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横向上,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个故事的篇幅有限,但众多故事可以引领更多的人加入到未成年人保护行列中,滴水终将汇成江海。虽然这些故事只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沧海一粟,但时刻警醒着我们,未成年人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德国哲学家康德曾说,“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深处越是熠熠生辉,一是头顶无比深邃灿烂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法则。”法治源于人们心中的道德法则,就像头顶的星空一样永恒闪烁。《守护明天》把镜头聚焦到奋斗在一线的未检检察官,记录他们顶风冒雨、四处奔走所作的努力。这告诉我们,办案中想要让“纸上的法律”变成“行动的法律”,更成为“心中的法律”,必然要让法治的信仰深入灵魂,尤其是要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培育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家国情怀、崇高理想、坚定信念、法治精神。
每一个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都是家庭之痛、社会之殇。检察机关要分析案件背后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如留守儿童监护缺位、失学辍学、网络不良信息诱导、部分游戏软件宣扬暴力、特定场所禁入失守、新兴领域管理盲区等,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同步研判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行政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发挥“四大检察”聚合效应,多维度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同时,强化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完善社会化支持体系,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督促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推进大数据赋能,建立“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智治”新模式,以有限的司法力量融入到无限的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以大爱成就孩子未来
徐梓昊
“案子结了,他们家庭美满幸福,然后一家人的心在一起,我就觉得特别有成就感,就觉得是我的价值的一种体现。”这是《守护明天》第七季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这句话蕴含着未检检察官“用大爱成就未来”的担当与情怀,而这种精神也贯穿在每一集节目、每一个办案故事之中,让我深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期望之重、责任之重、使命之重,也让我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
筑起检察屏障,守护孩子成长安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安全的成长环境,是我从这档节目中感受到的精神之一。在节目中,我看到各地检察机关建立起不同“检察屏障”,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如在《暴虐无声》一集中,在乐乐父亲气势汹汹地冲向救助站试图抢回孩子时,办案检察官不卑不亢,与乐乐父亲进行交流沟通,并最终使乐乐父亲受到应有的惩罚,避免乐乐再次落入家庭暴力的深渊。在《爸爸的“野蛮”女友》一集中,对于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检察机关与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建立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检察机关既要敢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也要思考案件背后的家庭监护缺失、社会保护体系尚不健全等深层次问题,系统施策,为孩子的成长保驾护航。
传递检察温度,陪伴孩子度过“寒冬”。对遭受犯罪侵害或因案件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做到“应救助尽救助”,既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也着眼于改善身心状况等,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这是我看《守护明天》的第二个收获。如在《暴虐无声》一集中,在对乐乐父亲依法提起公诉后,检察官没有止步于此,而是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帮助乐乐走出家暴阴影、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上,并持续关注其心理状态。在节目的最后,看到乐乐的脸上有了笑容,我意识到,在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惩治力度的同时,向每一名未成年被害人传递温暖,帮助他们度过侵害行为带来的“寒冬”,也是未检工作的重要部分。惩治犯罪可以让孩子现在的生活不受侵害,而长期的救助和支持能真真正正地照亮孩子的未来。
搭建检察桥梁,助力“浪子”顺利回头。《守护明天》带给我的第三个收获是,在关心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涉罪未成年人迟早要回归社会,如果不对这个群体进行针对性帮教和支持,他们很难融入社会,也无法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节目中,我看到未检检察官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涉罪未成年人搭建起从监狱通向社会的桥梁,帮助“浪子”回头。如在《欲望迷局》一集中,检察官联合监狱共同开展亲情帮教活动,安排小乔父母与小乔会见,促使小乔更加深刻地反思自己的行为,并树立早日出狱、与父母团聚的信心。在《迷途少年的回归路》一集中,检察机关发起“重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体系建设项目”,为小海等重罪未成年人出狱后再就业搭建桥梁。这让我认识到,让涉罪未成年人受到刑事制裁,并非未成年人检察履职的最后一步,帮助其重回正轨,也是未检检察官的职责所在。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让涉及孩子的问题有人管、管得住、管长远
丁艳杰
困境儿童救助、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网络保护、家庭教育指导……在我看来,《守护明天》不仅是一个个鲜活的检察履职故事,更是一张张沉甸甸的未成年人保护考卷,在这份考卷里涉及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以及家庭教育和社会保护等内容。如何践行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让更多的孩子免于伤害,让更多迷途的孩子早日回归,是每一名未检检察官必须深思的问题。
办案中,我发现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的背后都有一个缺失的童年,父母或离异或外出务工,年迈的爷爷奶奶成为照顾、教育孩子的主力。而幼年时监护缺失,不仅让孩子缺乏正常的情感支撑和心理关爱,还可能导致其误入歧途。这在《守护明天》讲述的一起起真实案例中也得到印证,无论是《迷途少年的回归路》中的小龙、《青春“赌”徒》中的小丁,还是《欲望迷局》中的小乔,都存在原生家庭教育监管缺失的问题。
孩子的问题,既是家庭的伤,也是社会的痛。因此,解决好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家庭教育问题尤为重要。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短视频等网络平台,向青少年传播金钱至上、享乐主义、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未成年人一旦受到外界不良文化的影响,很容易沉迷于暴力等欲望的泥潭,甚至走上犯罪道路。而未成年人犯罪不是孩子一个人的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问题不能让孩子独自承担。透过《守护明天》可以看到,检察官们没有放弃任何一个失足孩子,而是通过家庭教育指导让父母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通过犯罪记录封存让孩子无痕回归社会,通过一次次暖心教育让犯错孩子重燃生活的信心。
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情况特殊,尤其是处于青春期的青少年心理尚不成熟、是非辨别能力较差、抵抗诱惑能力不强等特征,检察机关不能简单地对罪错未成年人实施惩戒,而是需要开展专业的心理干预和行为矫治,通过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关护机构帮教、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分级处置机制等,织好未成年人犯罪教育矫治这张网。此外,检察机关要注重整合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资源,围绕结对帮扶对象个体、家庭、社会系统等方面,探索建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宣教、跟踪帮教等长效机制,并通过分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原因、家庭环境、成长背景、性格特征等因素,总结案件规律,提炼经验做法,并通过数字化应用靶向施治。
监护缺失、情感断裂、尚未成熟的价值观扭曲、犯罪,这是一连串的恶性循环反应,而打破这一恶性循环的关键在于润物无声、豁达宽容的爱,通过爱的传递形成打动人心、感恩回报的良性循环。帮助迷途的孩子找到正确的人生航向,这是一个个涉案家庭所需要的,也是社会所呼唤的,更是未检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作者单位: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检察院)
同心同力共护祖国未来健康成长
温超慧
作为一名新入职的未检检察官,通过《守护明天》节目,我对未检工作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同时也从中感受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守护明天》以办案检察官的视角展开回溯,将观众带入一个又一个案件的现场,使其能够亲身感受到案件当事人的心情与境况。节目邀请专家学者对案件展开讨论,深入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及变化,指出存在的问题。通过专家学者的解读和分析,观众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案件的背景、细节以及背后所传递的法治观念。
其次,《守护明天》体现了司法机关将公正司法落到实处,也展现了我国对罪错未成年人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作为一档以讲述未成年人案件为主题的节目,平衡与准确地呈现案件各个方面非常重要。《守护明天》精准还原了法律程序,全方位地展示了公安干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各种角色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作出的努力。观众们能够清晰地看到每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并从中了解到司法公正是如何得以体现和维护的。
此外,《守护明天》紧跟时代发展,通过家庭教育、强制报告、校园欺凌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案件,向社会传达了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亟需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普法工作。如第一集《爸爸的“野蛮”女友》讲述的就是女孩小圆在家受到爸爸女友的“严格管教”,学校发现小圆可能受到侵害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公安机关劝诫无果后决定立案,检察机关依法介入,最终让打人的“阿姨”受到刑事制裁。案件虽然办结了,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不会随着案件的办结而终止。检察机关在综合评估后,帮助小圆变更监护权,让小圆随生母一起生活,并对其进行帮扶。从这起案例中,观众可以看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也能看到社会各界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中的职责和作用。节目的教育、引导意义,重大而深远。
《守护明天》作为一档法治教育节目,不仅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同时也对全社会有启示意义,促全社会反思。它提醒我们,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同时也呼吁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中来,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希望有一天能像节目里出现的检察官那样优秀、敬业。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自身理论修养,持续增强工作本领,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检察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单位:浙江省龙港市人民检察院)
未检工作是事业,更是情怀
林雪茹
0作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品牌节目,《守护明天》自2017年开播至今,已推出七季,内容涉及校园欺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监护侵害、网络保护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受未成年人及老师、家长的喜爱,更引发专家学者、司法人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度思考。
一是每集主题鲜明,探索未成年人保护新领域。《守护明天》以真实案例为基础,用纪实手法进行跟拍和叙述,真实还原检察官的办案历程并启发思考。第七季节目中每一个鲜活的案例,都引起观众的热议和社会的强烈反响。爸爸的“野蛮”女友对孩子实施监护侵害,节目从多个视角剖析案件成因;未成年人以“仙人跳”方式实施敲诈勒索,节目全面解读其犯罪时的内心活动;未成年被告人因重罪入狱又努力想回归正常生活,节目深入探索他们的内心声音……每一个故事都体现着检察机关不断用新思路、新举措回应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是披露社会隐痛,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守护明天》映射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携手公安、教育、卫健等相关部门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质效。节目中,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和保护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并通过网络化、数字化积极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心理咨询、亲职教育等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博等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是用爱守护,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守护明天》内容平实、贴近生活,对真实案件进行宣传,展示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探索。一方面,依法惩治各类涉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性侵、拐卖、绑架、故意伤害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坚持零容忍、严打击,对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最大限度地挽救。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监督相关部门履职等方式,不断提升涉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探索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
(作者单位: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4/t20240418_6520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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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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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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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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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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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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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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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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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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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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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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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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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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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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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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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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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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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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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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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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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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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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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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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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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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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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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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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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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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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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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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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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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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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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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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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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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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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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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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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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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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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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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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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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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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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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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