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通知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
活动的通知
鲁司办〔2023〕10号
各市司法局,省法律援助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有效筑牢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持续彰显“有困难找法援”的山东品牌影响力,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全省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以“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为载体,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援助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持续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新业态就业者与灵活就业市场劳动力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健全服务机制,有效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具体措施
1.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按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继续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接续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完善农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突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农民工及农村老年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体,贫困高风险农户等服务对象,聚焦“三农”法律问题,积极办理涉农法律援助案件;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困难妇女和重度残疾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2.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妇女”活动。每年3月,集中开展妇女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加强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把遭受家庭暴力、性侵、拐卖和遇有子女抚养纠纷、赡养纠纷的妇女作为重点对象,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以及高龄老年妇女请求支付赡养费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重点做好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以及劳动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3.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活动。每年5月,集中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为导向,不断适应残疾人的民生需要,着力加大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健全协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等特殊时间节点,深入残疾人康复机构、托养机构、福利企业、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加强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工作衔接,做好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知辩护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为需要法律援助服务的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及交流无障碍服务,解决聋哑残疾人交流不便、办事难的问题;对轻度精神病人,可联系家属或其居住的村(社区)为其提供跟进式法律服务。
4.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未成年人”活动。每年6月,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深入学校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对涉及未成年人因监护人确认、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性侵害等遭受人身损害维权事项,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与当地中小学校建立法律援助对接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校园内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拥军优属”活动。每年8月,集中开展军人军属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结合建军节、新兵入伍、老兵复退、新兵下连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省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专家库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深入驻地军营,加强兵役法、婚姻家庭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协调人武部、部队和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依法做好军人军属优抚政策落实、宅基地房产、家庭婚姻纠纷等法律援助工作,引导军地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消除纷争;指派熟悉涉军法律和政策人员办理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实现涉军法律服务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6.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老年人”活动。每年10月,集中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在“九九”重阳节前后,深入社区村居、养老院,重点加强婚姻家庭、防金融诈骗、继承、赡养等老年人最关心的法律知识宣传;对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以及高龄、“三无”、失能、失独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线上服务。
7.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活动。每年12月至春节前后,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活动。深入工地、企业、园区等农民工聚集地,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依托山东法律服务网等平台,做好工程建设、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涉农民工讨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等工作;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的事项免于核查经济困难状况,落实群体性案件报备、集体讨论、跟踪督办制度;强化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运用协商和解、调解等非诉方式快速化解讨薪纠纷,提升办案效果。
8.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活动。近年来,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加速发展,以快递业、外卖业、网约车为代表的就业形态较为普遍,从业人员规模庞大,维权需求日益增加;同时,我省灵活就业市场复苏活跃,灵活就业人员群体遇有矛盾纠纷难以快速有效处理,对法律援助服务需求较为明显。各地要将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服务范围,高度关注此两类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活动,积极探索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助力就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通知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具有本地特色的“法援惠民生”项目,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创新服务举措。各地要切实贯彻实施好法律援助法,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畅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等服务渠道,积极引导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持续发挥“绿色通道”作用,积极推行经济困难情况个人诚信承诺告知和容缺受理机制,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落实重点群体优待服务,推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电话服务、上门服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加强舆论引导,用好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常态化结合各类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形成“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的强大声势。要注重典型引领,及时梳理和总结工作成效,加强基层创新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宣传推广,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各地专项活动开展情况(重点突出地区特色、亮点做法和成效),请于当次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活动中出现的服务重点群体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请及时报送。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5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210/202307/96c19348-809d-41c4-97fd-01d0fbe1e81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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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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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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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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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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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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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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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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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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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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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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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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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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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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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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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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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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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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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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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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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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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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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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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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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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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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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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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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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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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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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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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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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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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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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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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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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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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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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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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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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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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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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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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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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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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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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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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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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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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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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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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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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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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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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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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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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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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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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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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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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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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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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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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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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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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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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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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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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