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前已安装好北干渠的防护网
白河堡水库北干渠,竣工于1990年。渠首在调节池输水隧洞出口西侧,渠线沿北山山麓西行,经小堡、北士光、黑峪口、北张庄、三里庄、米粮屯、古城、黄柏寺村到靳家堡村大敞沟,全长20公里,控制耕地面积6.73万亩,是连接延庆区重要水利枢纽白河堡水库的重要灌溉输水工程。每年,数以千吨计的水资源通过这条水渠奔流向前,或流向自然水域,或流向农田,各有归处。
然而,一个才刚过总角之年的男孩生命,却在2022年,意外地永远留在了这条水渠之中。
2022年初夏的一天,11岁的小学生刘某在放学路上发现其居住村落旁的北干渠正在输水。回到家后的他和家长打了声招呼,便放下书包和同学去水渠戏水。玩耍中,刘某在从渠道边向中间行走时不慎滑倒,被急流冲走,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经鉴定,刘某系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刘某父母向北京延庆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其所在村的村委会、镇政府及输水干渠的管护单位即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对刘某的溺亡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此案由延庆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吕行菲依法承办。
经过一次审慎庭审,两次现场实地调查,多方查证、谈话后,吕行菲最终作出了8000余字的一审判决,判决中针对各方意见,清晰地归纳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对每个争议焦点进行详细分析论述。刘某的父母因未能尽到监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被判决对损害结果自行承担70%的主要责任;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在输水准备阶段及输水期间未尽到其应尽的宣传、管理、巡视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刘某所在村的村委会及镇政府没有进行安全提示及危险告知,共同承担30%的次要责任。
为了向当事人传递少年审判的善意和温度,判决作出后,吕行菲对各方当事人的疑问分别进行释法明理,帮助他们正确理解司法裁判内容,认识司法裁判结果,此外,与刘某的父母进行多次谈话,希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其排解负面情绪,走出生活的阴霾。法定期限内,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依照判决履行了各自的义务。
“虽然对于判决结果原被告都没有争议,可是作为一对身患残疾的父母,将一个孩子健康养育到这么大,此时此刻的他们,该有多么绝望啊!”与助理一起整理卷宗时,吕行菲看着刘某父母的两份残疾人证复印件,想起庭审时二人空洞的眼神,心中一时间怅然若失。一向心思细腻、具有高度共情力的她,能深切感受到刘某的溺亡给这个本就不幸的家庭造成的巨大打击。
是啊,随着案件的尘埃落定,每个人的生活都将继续向前,而刘某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了11岁,刘某父母的心也注定会刻下难以磨灭的伤痕。想到这里,一个声音不停在吕行菲的心中回荡:“作为少年审判法官,除了办案,我还能再多做点儿什么呢?”
于是,吕行菲再一次认真地翻阅卷宗,并整理记录下一些细节要点,同时对近几年因溺水事故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进行了详细梳理。她发现,自然水域及水利工程管护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不够,制定的排水、输水实施细则不明确,安全巡视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防溺水宣传教育是导致溺水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自己的调查情况,吕行菲连夜撰写了两份司法建议,分别送往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及其行政主管单位延庆区水务局。
令吕行菲没有想到的是,不到半个月,她就先后收到了两家单位的复函。水库管理中心和水务局均表示,对于花季少年的生命溺水凋零深感痛心,他们已紧急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并将采纳延庆法院的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消除溺水安全隐患,并计划在2023年汛期来临之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在光阴的流转中,一年的时间倏忽而过。一个雷雨天的午后,吕行菲又想起了刘某,想起了北干渠,想起了那两份司法建议:“是时候再过去看看了!”
2023年6月底,吕行菲率队前往区水务局,针对司法建议复函的整改落实情况与水务局和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的相关领导进行座谈。
“收到你们的司法建议后,我们在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第一时间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已经赶在今年汛期到来之前逐一落实。除改造干渠周围及渠道内环境外,我们中心还重新制定了输水管理实施细则,细化了安全巡视方案。同时,在输水期间与属地政府及基层组织签订安全责任书,联合区教委向全区师生发放预防溺水提示书,确保输水安全及沿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座谈会上,白河堡水库管理中心的主任孙飞说道,“咱们可以一起去现场看看。”
时隔一年,吕行菲再次前往事发地。她发现,干渠两岸不仅新安装了防护网,还加装了多块风险警示标识,渠内杂物和垃圾也被清理一空,和事故发生时开阔无遮挡的干渠两岸环境及杂物堆积的渠内环境形成了鲜明对比。抚摸着坚固的防护网,她在干渠旁驻足良久、未发一言。
“需要再去刘某家看看吗?”一旁的助理小心翼翼地打破了空气中的安静。
“不去了。去了只能再次揭开他们好不容易结痂的伤疤。相信他们早就看见了北干渠的这些改变,也许对他们来说,这也算一点点安慰吧。”吕行菲叹了口气,又抬起头看向了不远处的村庄,“希望在我们和各单位以及家长们的共同努力下,这样的悲剧不会再上演了!”
原文链接:https://bjg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7/id/74250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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