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察业务管理大数据运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时因势而动,提出了“数字检察战略”,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充分挖掘、高效利用检察业务数据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亦是实现检察业务管理数字化的重要举措。
实践中,将大数据运用于检察业务管理中尚需进一步解决如下问题:一是数据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作为“第一手”的基础性材料,检察业务数据的全面性、准确性、针对性直接决定了应用场景实际使用的质量与效果。但有的办案人员存在责任心不强、填录不及时等问题,导致数据失真、数据迟滞等现象仍存在,影响检察业务管理质效。同时,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通,数据沉睡现象比较突出,数据的采集、适用标准不一,导致出现相互矛盾、互相掣肘的情形,海量的检察业务数据有待进一步激活。二是数据使用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大数据归集、流通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监督办案。当前,检察工作中业务数据的使用还有待深入,真正服务于监督办案、社会治理的效能发挥得不够充分。有的对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的重视不够,取得的成效不明显,部分成果转化不及时。三是智能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数字检察的发展,必须依赖基础设施建设。相较而言,检察业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尚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在重视程度、经费保障等方面不同地区亦不尽相同,检察听证室、远程接访室、高清会议室等硬件设施建设有待及时改善。数据汇总、分析智能化水平有限。办案系统的智能化、数据分析的精准度,社会治理的参与度都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四是复合型专业人才匮乏。将大数据运用于检察业务管理,需要更多具有跨学科背景、多维度视角的人才参与到检察工作中来。目前,亟须解决数字技术与法律之间的“鸿沟”问题,着力实现数字技术与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使得研发的专业应用场景更加契合办案实际。
因此,要及时更新理念,立足科学管理要旨,以智能化为导向,深化检察业务数据实践应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监管。一是构建数据互通共享机制。要从顶层设计上统一数据标准和使用规范,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提取的数据为基准,在研发监督模型或开发新的应用场景时,必须对接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切实加强执法司法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拓宽司法数据来源渠道,实现信息互通互享。二是把牢数据质量关口。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填录主体错填、漏填责任,牢固树立“填录也是办案”的理念,从源头提升业务数据质量。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扩大监督覆盖面,确保全方位、全流程对业务数据实现监督管理,使不实信息能够被及时纠正,让输出数据更加精准。持续深化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对于异常数据,案管部门要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并加强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在案件质量评查时,将检察业务数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并联合检务督察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压实责任承担机制。三是守牢数据安全底线。检察业务数据牵涉面广、保密要求高,在使用过程中要不断加强管理,确保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履行好申请、审批手续。
其次,要进一步优化数据应用体系。一是加强研判会商服务领导决策。树立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对当前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倾向性、典型性问题的剖析,更好地服务领导决策。充分发挥案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与办案部门的专业优势,通过每周例会、每月专项研讨等方式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助推检察业务发展。二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效。业务数据要服务于监督办案实际需求,通过对业务数据动态分析,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业务发展态势及存在的问题,帮助办案部门采取有效举措。对于执法、司法领域存在的不规范、违法问题,加强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扩大使用范围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充分发挥检察业务数据辐射效应,通过筛查、碰撞、比对等方式发现监督线索,将单纯的检察业务数据放置在党和国家发展大局、社会治理之中进行考量。
再次,要进一步加快“数字检察”建设。一是加强基础建设。要充分激活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实践应用,妥善解决好操作系统与应用系统的兼容问题,实现办案信息全程网上录入、流转、监管。加大在线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对接检答网等各类应用平台,汇集多方数据,提升办案质效。二是加大应用研发。既要立足当下办案实际,又要具有超前意识,以智能化为导向加大各类监督应用研发力度,实现线索收集、分析研判、监督管理的智能化。持续深化案件全周期监管应用研发,扩大覆盖面,提升精准度,实现流程管理全息化、质量评查智能化、信息推送自动化。三是提升管理效能。对监督模型、应用场景的研发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用户体验度,避免机械、重复的人工操作,尤其是对于案卡的重复录入,要通过“数据回填”等功能减轻人工负担。应用的研发要坚持实用导向,立足办案需求,符合监管实际,使得办案人员能够深度参与其中。
最后,要进一步加强数字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要加大数字检察培训力度,更新检察人员知识储备。通过邀请实务专家、交叉学科学者授课等方式,开展数字检察专题培训,锻造一支理论素养高、监督意识新、操作能力强的数字化检察队伍。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检察业务管理要求既懂检察业务,又熟悉管理知识、信息技术,对复合型、综合型人才的需求较大。实践中,可加大跨部门协作力度,通过部门交流、搭建团队等,为复合型人才培养创建条件。三是借助外力外脑。探索开展专家学者、实务部门工作人员担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加大与科研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在应用研发、教育培训、咨询论证等方面发挥其专业优势,弥补检察人员信息化、数字化运用能力的欠缺。
(作者单位: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404/t20240423_652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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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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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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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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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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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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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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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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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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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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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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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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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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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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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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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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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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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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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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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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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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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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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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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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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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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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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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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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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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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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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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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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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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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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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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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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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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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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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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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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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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