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解忧探索:广东奖励百万的创举和几个英雄家庭的重生
自从弟弟在五年前的端午节救人牺牲后,李海青的这个节日,已经蒙上了沉重的含义。肇庆老家里,弟弟的遗物所剩无几,但鲜红的见义勇为证书一直被母亲妥善保管,一百万元的抚恤奖金也存在了母亲的银行账户里。
“前几年我爸住院,这笔钱成了救命钱。”李海青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最近老屋漏水,他还想帮母亲盖一栋两层的房子。或许再多的奖励也换不回亲人的生命,但这样的关怀也给予他们前行的勇气与力量。
2013年,《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开始施行,全国首创“一次性最高奖励一百万元”。2023年底,广东再次启动修订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则。今年5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正式发布送审稿。南都、N视频记者多方回访,讲述广东这一创举背后的解忧之道,以及获颁百万奖励的见义勇为者家庭的重生之路。
2019年,李源青在佛山救人时不幸落水溺亡。
救人
五年过去,李海青仍常想起救人牺牲的弟弟李源青,但他很少在年迈的母亲面前提起,就像是两人心照不宣的默契。
肇庆老家里,还藏着弟弟读书时的用品,见义勇为的证书方方正正地摆在屋内。
2019年6月7日傍晚,刘先生带着妻子和2个孩子到佛山东平河鄱阳南窦水闸附近散步,5岁的儿子贪玩走到了河边,不慎滑入水中。
听到孩子大声呼救,刘先生马上冲到河边想把他拉上岸,却也因河堤湿滑一同落入了水中,并被水浪推离了岸边。
危在旦夕,正在钓鱼的李源青抄起鱼竿伸向落水父子。眼看父子俩够不着,他不停地向水中走去施救。
此时,意外发生了。由于河堤不是缓坡而是极其陡峭的深水区,李源青一下子落入河中,被湍急的河水卷走,最终不幸牺牲。
李源青的义举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并受到表彰。但对于李海青而言,弟弟的离去是一家人抹不去的伤痛,“作为亲人,我们心里肯定特别难受。当看到社会上这么多人支持他,也有一点欣慰,最起码他是为了救人。”
彼时,正在佛山当电工的他对见义勇为表彰一无所知。“佛山民警为了见义勇为认定的事,专门去了我们肇庆老家,忙前忙后准备材料,我们基本不用做什么。”
最终,经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李源青获一百万元抚恤奖金。李海青告诉南都记者,“这笔钱打到了我妈的银行卡里,老人的养老有了保障。”
获得这笔奖励的还有来自中山的李天宝和来自珠海的曾维龙。
2019年7月14日,年仅35岁的李天宝为救助无辜载客车主,在明知行凶者可能伤害自己的情况下,不顾个人安危,奋力与犯罪嫌疑人搏斗,终因抵抗不住被杀害。
2019年,中山人李天宝与犯罪嫌疑人搏斗时牺牲。
之后,犯罪嫌疑人逃离现场,于次日7时许,被警方抓获。2021年5月7日,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将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百万元颁发给李天宝家属。
2023年10月17日,曾维龙、邹立彬在珠海前山南屏钢便桥上遇见有人落水,两人先后下水施救,曾维龙因体力不支不幸牺牲。
事后,珠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为其奖励十万元,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百万元。同年12月,省里再颁发一百万元。
告别
亲人的骤然离世,是一场漫长而艰辛的告别。当热闹的表彰落幕,对于家属而言,这样的悲痛因为安静,变得更加具象。
时隔五年,如今正在佛山打工的李海青,一度以为已经走出了弟弟离世的悲痛。
“我还有自己的生活,总要向前看的。”但他还是时不时想起小时候和弟弟打闹的场景,设想如果他还在,是否会是另一番光景。
李海青对南都记者说,弟弟去世后,父母依然保留着他的房间。起初,按照家中习俗,吃饭的时候要给弟弟留个位置。“看到空椅子,我根本吃不下。”每每提起,李海青总是忍不住落泪。
父亲2013年中风后,身体每况愈下,不会说话,子女也不知道他心里想什么,但曾见过他好几次独自推开弟弟的房门,偷偷抹泪。
李海青向南都记者说起,政府颁发的百万奖励一度成了家里的“救命钱”,“我爸身体不好后来又住院了,如果没有这笔钱,我们可能承担不起昂贵的医疗费。”
或许是悲伤的情绪始终无法排解,父亲病倒不久后离世。
对于李天宝的妻子而言,百万奖励或许难以缓解生活的辛苦,更不及丈夫的生命。
她告诉南都记者,丈夫的离去让家里失去了顶梁柱,全靠她一人苦苦支撑,“很感谢政府的支持,但生活还是要靠我自己啊。”回忆起丈夫的牺牲,她抑制不住悲痛,“困难肯定是有的,但没办法。”
这些年,她独自带着孩子长大,怕孩子被欺负或学坏,无时不在操心。“我和他说,妈妈省吃俭用,辛苦一点,希望你好好读书,以后有一个好前程。”
曾维龙离去后,家里的氛围再也回不到从前,他的儿子曾晖感觉家里“空落落的”。曾晖向南都记者回忆,父亲一直是个热心人,别人叫他帮忙,他从不拒绝。
2023年,曾维龙在珠海救助落水者时牺牲。
来自社会、政府的善意支持,曾晖心怀感恩。他告诉南都记者,发给家里的百万奖励如今用于弟弟妹妹上学,也缓解了家庭生活的一些压力。
但他还是希望“父亲能更自私一点”。
修订
或许再多的奖励也换不回亲人的生命,但这样的关怀也给予了他们前行的勇气与力量。
2023年12月29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布了关于《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官网发布《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
根据《修订草案送审稿》,见义勇为伤亡人员和见义勇为事迹突出人员,除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抚恤补助规定的相应待遇外,经省政府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政府颁发一次性奖金。
牺牲的,颁发一百万元奖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八十万元奖金;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六十万元奖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颁发四十万元奖金;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二十万元奖金;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十万元奖金。
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三级高级警长黄明曾向南都记者作了详细解析,“修订后奖励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例如,拓宽了见义勇为的内涵和见义勇为行为的含义,将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侦破重大刑事犯罪案件的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范畴。”
在奖励方面,增设见义勇为称号,同时对事迹突出但没有伤亡的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给予奖金,以扩大奖励的范围。获得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二十万元奖金;获得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颁发十万元奖金。
在保障方面,规定因见义勇为而负伤人员的治疗费用,不仅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障,还应当得到受益人的补偿。
对见义勇为死亡人员被依法评定为烈士、因公牺牲、视同工伤的三类情形,对其遗属依法进行抚恤、补助。
对不符合前列情形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发放;所在单位无力解决或无工作单位的,由行为发生地民政部门按国家规定发放。
修订说明中提到,现行《条例》出台实施已有十一年,部分条款存在规定过于原则、实际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亟需修订完善。
中外好人网创办人、华南师范大学公益慈善研究方向硕士生导师谈方向南都记者表示,“这必将极大地提升见义勇为者的荣誉和地位,有利于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营造见义勇为和崇尚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社会氛围。”
他认为,这对其它省份乃至国家层面见义勇为者的立法保障工作,起到了重要的借鉴和推动作用。
创举
实际上,《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于2013年起施行,迄今已走过11个年头。彼时出台,最受大众关注的莫过于“一次性最高奖励一百万元”,全国首创金额最高,且将非广东户籍、保安等公职辅助者纳入保障范围。
据广东人大网,上述人员虽然在日常工作中和公职人员一起配合工作,但是从他们的主体身份来讲,他们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和警察、公安干警同等的法律责任和义务,见义勇为的主体应当包括这部分人。
条例修订经过了三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在审议草案修订二稿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对于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规定过于繁琐,一些保障措施操作性不强。
他们还认为,牺牲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的奖金过低,力主提高奖励额度,以进一步鼓励公民见义勇为行为,经过研究讨论,最终把一次性抚恤金额最高上提至一百万元。且国家对抚恤金奖励规定是不用纳税的。
当时,有声音质疑百万抚恤金非常高,甚至超过了革命烈士。
相关部门解释,“这个条例规定的非公职人员,没有法定义务实施见义勇为的时候,也就是说在做责任和义务以外的事情。从这方面来讲,他们平时享受不到国家所给予军人、公安的那种待遇,他实施了这种行为以后,或者牺牲了以后,理所当然应该给他更高经济上的补偿和保障。”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广东各地逐步加大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力度。
2014年,珠海紧随其后,将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抚恤奖金提高至一百万元,并创新性地单设章节,以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
同时,《条例》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养老保障、就业援助、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优待,对户籍不在本市的见义勇为人员申请积分制入户、入学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加分。
2021年,佛山明确见义勇为最高可获得一百万元抚恤奖金,并对见义勇为人员救治、入户、子女入学等情况作出充分的奖励保障规定。
2022年,中山明确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致残的,市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金,对于牺牲的奖励一百万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奖励从八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不等。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xwdt/qmyfzs/content/post_443425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