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 打出推动社矫执法规范运行“组合拳”
◆ 实施分类管理因人施策精准矫治方法
◆ 智慧矫正推动社矫水平全面提档升级
◆ 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斌
“彻底告别过去,尽情拥抱未来!”近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正苗”青少年帮教基地和损害修复工作室,十多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长,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心理咨询师引导下静坐内观、思考反省。活动不仅让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心灵洗礼,家长们也深受教育。
这是常州司法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深化合作,根据未成年矫正对象心理特点、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量身定制的教育帮扶计划,也是2020年全国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式发展的一个缩影。
社区矫正对象是特殊群体,如何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助力回归社会,是考验社会治理能力水平的一道重要课题。
过去一年多来,各地深入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从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矫机构到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再到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一系列举措推动社矫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水平大幅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保持较低水平,助推“中国之治”,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规范化
浙江义乌的赵某某入矫后,拒不履行日常报告义务,还多次对社矫工作人员出言不逊。派驻民警亮明警察身份与其谈话,强调监管工作要求及拒不报到的后果。此后,赵某某的态度有所转变,再无违规行为。
“警察身份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矫执法人员缺乏执法强制力的制度缺陷。”浙江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彭磊告诉记者,近两年来,浙江先后选派231名监狱戒毒民警到全省89个县级司法局协助从事矫正宣告、训诫教育、执行收监等社矫工作,有力促进了执法规范化,提升了矫正质量。
不仅是浙江,按照司法部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北京、上海、安徽、云南等地相继出台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办法,规范选派条件和程序、明确工作职责,做到管理好、使用好、保障好。
安徽省淮南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选派8名监狱戒毒民警到淮南社矫机构挂职的基础上,2020年又选派淮南强制隔离戒毒所12名工作人员参与县区社矫工作。“民警参与和主持的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态度好、难改抗改人员态度转化快。”淮南市司法局局长张玉鼎说。
社区矫正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法活动,加强规范化建设是应有之义。一年多来,各地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从出台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到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到强化执法监督,打出一套推动社矫执法活动规范运行的“组合拳”。
上海、河南、四川等16个省(区、市)及时制定出台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云南、天津、吉林、山东、海南等24个省(区、市)依法成立省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福建、湖南、山西等地普遍建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矫机构。
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王琦说,社区矫正法出台后,常州全面梳理现行社矫工作制度规范,制订社矫权力清单、机构职责清单、矫正对象义务清单,规范执法标准、权力和责任,推动执法规范化。
信息化
“人生就像一支铅笔,走过的地方总会留下印迹。每一次行动之前想清楚了,你的人生才会更好……”屏幕这端,心理辅导老师耐心授课,屏幕那端,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听课,社矫工作人员则在“云端”教育管理。
社区矫正对象是罪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其加强教育和监管也绝不能耽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这样的线上教育矫正课在很多地方进行着。
去年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按照社区矫正法要求,加快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不仅确保了疫情防控期间教育不断档、监管不缺位,还有效推动了社矫教育管理水平全面提档升级。
从加强社矫信息化平台建设,到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再到全面开展与法院系统联网工作,司法部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
浙江、福建、河南、山西等省份积极争取“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打造“智慧矫正中心”,借助“云管理”有效预防脱管漏管。
彭磊介绍说,浙江发挥智能化优势,建立“智慧监管”机制,通过“自助矫”“智慧矫”“移动管”“天网查”“精准治”五位一体实战平台,实现“平时”精准帮教,“战时”智能监管。
“把握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发展大势,将大数据思维运用于工作实践,依法推进‘智慧矫正’,为社区矫正工作注入更多新的动力和活力。”王琦深有感触地说,常州全方位改造县级社矫中心,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
他举例说,常州大力推进监管智慧化,为社区矫正对象配备手机,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对象配备电子定位腕带,借助信息化核查、腕带定位、远程视频督察等科技手段,实现全息感知、精准监管。
“码”上预约马上办,“码”上学习马上考,“码”上分析马上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司法局去年自主研发“智慧矫正”App,通过二维码实现社矫全程“码”上办。
自助矫正终端机、社矫移动执法车、“VR+训诫谈话”、再犯罪风险建模分析……各地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织密“云管理”网络,“智慧矫正”的效能不断释放。
社会化
犯诈骗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宋某某,认为自己是受牵连获罪,加上父亲去世,入矫初期又没有固定工作等原因,存在对立情绪,出现日常报告不准时、公益活动消极怠工等违规情况。
为此,淮南市社区矫正机构邀请民盟黄丝带、社会工作者、街道志愿者等对其加强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帮助宋某某改变认知,认真接受教育矫正。目前,宋某某开了一家烧烤店,生活步入正轨。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实现教育矫正工作社会化,有利于提高社矫效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张玉鼎说。
过去一年来,各地积极落实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会工作者管理制度,加强专业培训,推动社矫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任务有效落实。
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出台文件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内蒙古司法厅与自治区妇联合作,成立妇女维权与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推动妇联组织深度参与社矫工作。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共有参与社区矫正的社工3.8万余人,志愿者51.2万人。
在此基础上,江苏、浙江、河南等地突出分类管理、因人施策的精准矫治方法,打造学习教育、公益活动、职业技能培训“菜单式”教育模式。
河南省三门峡市重点帮助就业困难者和在校学生这两类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培训帮助前者提升就业技能,积极与后者的学校沟通联系,确保其在不耽误学业前提下,顺利度过缓刑考验期。
三门峡市司法局副局长焦林生说,三门峡市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先锋助矫”活动,发挥党员志愿者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教育帮扶服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王琦说,常州坚持把因人施教、精准矫正作为中心任务,对社矫对象实行“一人一案、一事一策”,切实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浙江积极探索推进社区矫正‘亲亲家园’工作,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和亲属亲友作为社会力量之一精准导入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独特的亲情优势,社区矫正成果进一步凸显。”彭磊说。
原文链接:http://sft.xizang.gov.cn/xwzx/ywxx/sqjz/202101/t20210128_189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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