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任命李光宇等19人为公证员的决定

时间:2024-09-12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内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湖南、四川、云南等省(区、市)司法厅(局):

  你们关于报请任命李光宇等19人为公证员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0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任命以下19人为公证员:

  内蒙古自治区

  李光宇萨其尔常亚娟张丹阳

  上海市

  张学士

  浙江省

  郏静娴姜丹彤

  福建省

  王晓丽刘艺鸿

  湖南省

  胡罡田梦思

  四川省

  李珮颜倪家红沈苗王晨宇张良

  云南省

  潘林淑张群孙平平

  司法部

  2024年9月4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zwxxgk/fdzdgknr/fdzdgknrtzwj/202409/t20240911_505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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