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最高法:修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从26项减少到18项
近日,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不断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全过程、各环节,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修订后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负责人就本次修订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运行情况和本次修订的背景。
答:人民法院的主责主业是审判执行工作。管住案,是管好人、治强院的落点,是把党建、队建落到实处的必然要求。提升案件质效,需要法官自律,更需要科学管理。因此,有必要将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作为案件质效的“体检表”,以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为导向,引导各级人民法院从检视出的问题中发现、纠治工作中的不足,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实质性化解矛盾上狠下功夫。
2024年1月,经过近半年的试运行,全国法院开始适用《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包含26项指标,多数指标设合理区间参考值,在区间范围内即为达标,防止盲目攀比、追高压低。需要强调的是,指标设置从一开始就以“精简和必要”为原则,力戒繁琐冗余。2023年第三季度在11个省份试点时,探索设置了29项指标。第四季度在全国法院试行时,调整为28项。2024年1月正式施行时,又压缩为26项。
2023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法院以指标体系为牵引,定期对照体检、分析会商、靶向施策,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效果提升明显。今年上半年,全国法院26项指标中有23项同比趋优、向好。案-件比、审限内结案率、超12个月未结案件比、执行到位率等指标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方面,起到十分重要的导向性、督促性作用。实践证明,指标体系总体上是符合司法规律、科学务实管用的,有利于促推各级人民法院改进工作、提升审判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同时,我们也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法院在运用指标体系过程中,仍然存在变形走样、背离规律的现象,增加了基层负担。例如,有的法院抱持“唯数据论”的错误政绩观,将抓指标等同于抓工作,额外增加不科学、不必要的指标,把指标任务层层摊派、逐级加码,令一线法官不堪重负、无所适从。又如,有的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热衷于对辖区法院张榜排名,甚至在已进入合理区间情况下仍通报名次,导致基层跟风攀比,为名次所累。再如,有的法院不能系统地、辩证地看待指标体系,要么为片面追求绝对的“低改发率”而“能维持尽维持”,要么为美化诉前调解数据刻意压降收案数量,严重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
针对上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切实纠治实践中存在的对指标体系理解不准确、运用不科学等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深入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个人访谈等方式,全面听取了三级法院意见。问卷调查显示,90%以上的法院干警认为指标体系是分析研判审判运行态势、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助推严格公正司法,很有必要,应当完善好、运用好,充分发挥促推提升审判质效的作用。同时,大家也建议,可以根据实践运行情况,进一步优化、精简现行指标体系,更加聚焦解决制约审判质效的深层次问题,把指标评价成效更多体现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上。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在充分听取上述意见基础上,决定修订完善指标体系,进一步精简现行指标,改进数据通报机制、降低通报频次,突出强调指标体系查弱项、促提升的作用。同时,还决定全面取消立案、执行等具体工作条线的质效评估指标,只保留精简后的指标体系这“一把尺子”,防止多头评价,做到统一、规范,将为基层减负做深做实。
问:请介绍本次修订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
答:本次修订后,指标体系从26项减少到18项,精简比例达三分之一,部分指标的业务口径、合理区间参考值也作了优化调整。修订指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内容是:
第一,坚决贯彻党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把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做优。全国有3500多家法院、12.7万名法官,指标体系必须抓主要、管重点。同时,全国89%以上的案件都在基层法院,指标的功能重在评价和促推,决不能“唯数据论”,额外增加基层负累。数据通报的频次也应当精简,用来通报的指标应当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具有引领、提示、督促价值。因此,为基层减负工作必须把“减”和“简”抓准抓实,以符合司法规律作为基本考量。经过深入研判、对比分析,这次修订直接取消了6项分析价值可被关联数据或业务指导取代的指标。例如,法官人均结案数是由收案体量和法官数量决定的,与所在地区经济水平、政策变化、人口规模等客观因素有关,各个地区、条线差异很大,过分追求必然异化为基层负担,不宜作为评价指标。又如,一年多来,在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业务部门有效指导下,制发司法建议已被各级人民法院纳入日常工作机制,实践中也已总体做到遵循确有必要的原则,无须再专设相关指标。上述精简,有利于进一步松绑解绳卸担子,助力基层轻装上阵,激励广大干警更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第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聚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指标体系是对照人民群众对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的需求设置的,目的就是让各级人民法院定期检视问题、改进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实践中,决不能为了“数据好看”而让群众“事情难办”,更不能本末倒置,将审判执行工作变成“围着数据转、奔着数据干”。例如,起诉、上诉、申诉、申请再审都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相关案件数量如果增长,应该成为我们改进工作的压力,但不能异化为限制诉权的冲动。本次修订中,针对一些法院过度追求“低改发率”甚至“零改发率”的做法,我们将一审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生效裁判被改判率与被发回重审率分别合并调整为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再审改判-发回重审比,引导中级以上法院在纠偏纠错时,树立“当改则改、慎重发回、定分止争”的工作理念,尽可能依法直接改判,减少不必要甚至不负责任的发回重审,防止程序空转,尊重和维护当事人诉权。还比如,部分法院为了追求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和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达标”,存在在诉前阶段强推调解、不及时立案行为。本次修订经充分调研论证,对这2个指标设置了更趋合理的区间参考值。这样有利于下级法院实事求是开展好调解工作,促推多元解纷、有效分流,该立案的及时立案,做实“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让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程,切实减少群众讼累,实现优质高效解纷。需要指出的是,本次修订过程中,也有地方法院建议取消或压减二审开庭率指标,但我们认为,这一指标能够反映二审案件程序透明度和庭审实质化水平,有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促进服判息诉,仍有必要保留。实践中,二审是否开庭应当依照诉讼法、司法解释和个案情形决定,发挥好二审终审和定分止争效果。根据各级人民法院建议,我们剔除了撤回上诉、按撤回上诉处理的案件,以加强对二审开庭案件的监督管理,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审案件均得到开庭审理。
第三,尊重司法规律,坚持实事求是,更加注重促推提升审判质效。指标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不宜孤立看待、机械管理,应当更加注重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指标之间的互动关联。每个指标都是某一领域客观情况的反映,都是相对的,不能绝对化,不是所有指数都高或都低就是好,更不能为了追求所谓“样样好”,造假、注水导致“反管理”。本次修订,我们注重从源头上遏制类似“反管理”行为,引导各级人民法院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科学看待指标升降,让一线法官投入更多精力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例如,平均结案时间只是审限内结案率的补充,是一个分析性指标,不是越短越好,更不能直接用于对基层法院的考核,防止基层尤其是人案矛盾严重地区的法院不得已而“结案了事”。本次修订在调整平均结案时间区间参考值的同时,专门强调不得将该指标直接套用于某一层级、某一个法院、某一特定类型的案件。类似不得简单套用的指标,还包括案-件比、申诉申请再审率、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这些都是综合反映省级辖域内三级法院整体质效情况的,不应当也不适宜用来评价某一个具体法院。还比如,设置案-件比指标,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一次性解决纠纷”和“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需求与期待。一“案”衍生的“件”数越多,所经历的审执程序就越多,投入的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就越高。本次修订,我们调整了案-件比的业务口径,确保统计结果更精准、更符合办案实际。
第四,坚持“体检表”定位,提升通报方式和运用机制的科学性。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指标体系是对各省级地区整体审判质效的全面检视,是客观反映审判工作的“体检表”,而非评判办案绩效优劣的“成绩单”。生活中的“体检表”运用场景就颇能说明问题,我们从医院拿到体检表后,会根据身体指标情况,针对性调整饮食结构、加强体育锻炼,或者寻医问诊、对症下药,过一段时间再复查问效。现实中,“反管理”行为之所以时有发生,根本原因就在于指标体系制定、管理不尽科学,加之错误的政绩观所导致。另一方面,审判质效提升和指标数据改善是一个渐进过程,对短期内出现的数据波动,应保持一定的“容忍度”,为下级法院改进工作预留必要的时间空间,不宜过于频繁的通报。为做优做实指标体系的“体检表”定位,本次修订内容还包括通报和运用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将减少通报频次,每季度数据会商后,随会商纪要下发指标数据通报。通报的仅是相关高级人民法院辖域内审判执行工作的运行情况,不涉及其他地区,更不包括排名信息。凡已进入合理区间的,即可视为符合审判质效要求。这样有利于大家和自己比、和去年同期比、和工作改进前比,更有利于做实做优审判质效不断提升。少数法院指标数据有明显异常变化或长期偏离合理区间时,应当“点对点”作出提示和建议,确保“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各级人民法院应当重点依托司法审判数据会商机制,系统地、整体地看待本辖区、本院的各项指标,不断提升分析研判能力水平,将“会商”打造成为高质量“会诊”,促进和保障审判工作更加健康有序运转。
问:我国幅员广阔,如何解决指标体系在不同地区、不同案件体量法院的差异化适用问题?
答:指标体系是衡量全国法院审判质效的“一把尺子”,打破了从前各地法院开展审判质量管理工作各行其是、“胡子眉毛一把抓”的局面,发挥了很好的“风向标”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各地发展还不平衡,即使在同一省辖域内,不同法院的案件体量、人员素质、基础设施、司法环境也存在较大差异。对最高人民法院来讲,既要做好统一设计,又要尊重地方实际,充分调动各级各地法院干警的积极性。
指标体系试运行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对辖区法院采取差异化的适用方法,在使用区间参考值时不能搞“一刀切”。实践中,有的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良好的探索和示范。例如,浙江法院按照法官人均结案数量,将地区、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划分为三组,对效率指标设定不同区间参考值。这样的差异化适用,可以提升不同条件法院之间的可比性,形成正向激励效应,避免显失公平的竞争。
本次修订,我们再次强调,指标体系设置的合理区间参考值仅应作为各省级地区整体审判质效的参照标准,不适用于某一层级、某一个法院或者法官个人,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收结案数量、人均结案数量、案件结构、队伍素质等因素,制定适用于本辖区不同法院的差异化评价标准。在此前提下,可以对部分法院适用的合理区间参考值作出适当调整。
问: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如何抓好修订后指标体系的落实?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聚焦严格公正司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化科学的审判管理,久久为功持续完善为基层减负举措。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要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展本辖区审判质效考评工作中,不得在修订后的指标体系之外增加其他考评项目,正在使用的应当检视、取消,坚决杜绝加码考评、重复考评。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今年11月1日前就本辖区正在使用的审判质效考评类项目作出说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并对其中明显不妥、可能增加基层负担的内容提出整改意见。今后,各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的辖区审判质效考评类制度文件,必须于正式印发后30日内,以院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审管办报送备案。对本辖区中级人民法院的类似文件,各高级人民法院也应严格审查管理。
做优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必须把主体责任压实到各地各级法院、落实到各个庭室部门,推动各个业务条线之间、上下级法院之间多管齐下、科学协作、形成合力。各高级人民法院必须负好总责,动真碰硬整治整改,加大对本辖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数据真实性和办案规范性的核查检查力度,坚决禁止把指标压力不当传导至具体个案。
全国法院“一张网”建成后,最高人民法院还将依托数据中台和算法模型,逐步增强对办案数据的交叉校验、常态化巡检、智能预警等能力,及时在全国范围内通报数据异常的地区和法院,为指标体系更加科学、精准的运用夯实数据基础。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802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
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
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
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
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
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
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
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
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
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
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没有强制要求。
-
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
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
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
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
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
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可以申请。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
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
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
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
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
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
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
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
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
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
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
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
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
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
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
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
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
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
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
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
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
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
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
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
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
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
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
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
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
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
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
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
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
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
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
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
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
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
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
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
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
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
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