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崇礼区:高质效办案,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时间:2024-10-2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通讯员闫云霄 陈文珍)私自种植罂粟,一株也是违法。75岁的郭某听信民间偏方,误以为罂粟可以治头痛,于是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罂粟,殊不知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

  “我种罂粟的目的就是想治头疼,以前不知道这是违法犯罪,现在已经认识到种植罂粟的行为触犯了法律……”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检察院将郭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听证会“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郭某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表示一定改正错误,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原来,被头痛困扰多年的郭某听说罂粟很有效,遂在自家院子里种植罂粟114株。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调查了解到,75岁的郭某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不强,种植罂粟的目的是给自己治病,认罪态度好并主动铲除罂粟植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该院遂依法对郭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与此同时,该院积极与郭某所在社区联系,让郭某参加公益服务,检察官还主动走进社区为居民上法治课,告诫大家任何种植罂粟的行为,不管数量多少、本意如何,都属于违法行为,呼吁群众清醒认识毒品的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鼓励大家一旦发现积极举报,真正使“种毒违法、种毒必铲、种毒必究”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办案目标。

  “检察办案既应把握法治力度,也应彰显司法温度,办案中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我院将持续探索轻微刑事案件治理之‘道’,既要将此类案件办出成效,更要办得暖人心,真正做到‘治罪’与‘治理’并重,加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办案检察官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410/t20241018_669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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