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丨“让当事人感受到执行的温度!”

时间:2024-10-21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则来自12345平台“接诉即办工单”,诉求却是该群众想对通化县法院与执行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原来这位群众是家住沈阳的于先生。2022年7月,于先生入职湖北某建筑有限公司,在该公司所承建的通化县某隧道出口从事隧道开挖钻爆工序作业,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022年11月某日的凌晨,于某在作业过程中被隧道顶部脱落的岩石混凝土砸中,入院31天。经通化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支付于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合计304416.75元。可3个月转瞬即逝,该公司未能如期给付,迟迟未履行到位的赔偿金成了于某及其家人的心病,于某只得向通化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系工伤赔付案件,申请执行人疗养期间无法外出务工,担心其手头拮据的承办法院第一时间联系公司方询问情况,并依法足额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公司方表示,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工作初期便已为于某等工作人员购买了商业保险,但保险赔偿款并未到位,这才没能支付伤残赔偿金。希望于某能够配合公司进行伤残鉴定,待保险赔偿款发放后即可给付。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搭建起双方沟通桥梁,成功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约定公司先行支付赔偿款10万元,剩余款项将在于某配合公司在指定部门做意外保险鉴定后支付。近日,该笔赔偿金已足额扣划,成功让申请执行人于某及其家人走出了困境。

  通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提升执行效率,暖民心、解民忧,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守好为民情怀。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545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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