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动“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建设

时间:2024-11-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浙江法院商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报告(2018-2023)》及十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浙江法院2018年开启仲裁司法审查工作归口到涉外商事审判业务庭统一办理的新模式,6年来共受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864件,其中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类案件2009件,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类案件823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认可和执行港澳台地区仲裁裁决类案件32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商事主体自愿选择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商事纠纷。2018年浙江法院受理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96件,2023年该类案件上升至646件,6年间增长118%,仲裁解纷方式社会认可度不断提升。为此,浙江法院努力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予以充分尊重和支持,6年来全省平均撤裁率仅为2.05%。同时对于存在程序瑕疵等符合法定撤裁情形的,浙江法院履行监督职能,依法撤销仲裁裁决或通知限期重新仲裁,引导仲裁规范运作。(记者 余建华)


原文链接:https://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48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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