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击执行丨颗粒归仓 “债”也不欠了

时间:2024-11-28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这钱终于要回来了!感谢法院!”

  此前,李某因春季耕种需要、资金周转等原因多次向同村刘某借款共计5.5万元,并出具欠据。借款到期后,李某仍拖欠1.5万元未如约归还,刘某多次催要未果,遂向吉林高新法院提起诉讼。经法官审理,判决李某偿还刘某1.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按判决书履行,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李某宁愿请律师打官司,就是不愿还我钱!”

  今年10月,刘某带着对方的财产线索找到执行法官,情绪十分激动。为妥善解决该案,执行法官一边安抚申请执行人刘某的情绪,一边梳理被执行人的重要财产线索。

  李某今年种植的10亩玉米正在收割中,待玉米售卖后,李某计划到外地务工。时间不等人,一旦错过秋收,李某外出务工,执行的难度将会增大。执行干警迅速行动,奔赴案涉玉米地了解情况,争取赶在苞米售卖之前,完成执行的法律程序,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执行干警根据掌握的李某行动轨迹,在一片田地中,找到了正在干农活的李某。李某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到来感到非常惊讶,态度极其强硬,称自己不欠刘某钱。

  执行法官现场确认基本信息后,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如若继续拒不执行,法院可对其农作物采取查扣措施,并启动处置程序。

  李某听到秋收农作物亦可进行处置,深知无法再逃避执行,主动向申请执行人道歉,当场偿还全部欠款。

  近年来,吉林高新法院始终秉承“如我在执”的为民情怀,不断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下一步,吉林高新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10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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