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丨“这本糊涂的家务账总算理清了!”

时间:2024-12-03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王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真不知道我家这笔糊涂账还要扯到什么时候。”近日,李某离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白市驿人民法庭“白·典”龙门阵调解室时,对着副庭长王凯忍不住红了眼眶。

      李某是王凯承办的三起案件的当事人。2011年,李某和丈夫方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婚后生下了一对儿女,并向李某的母亲赵某借款13万元,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2022年初,赵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商铺作价56.8万元转让给女儿李某,尽管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李某一直未支付房款。

      由于与丈夫多年感情不和,李某将方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子女由自己抚养,方某同意离婚,但要求子女由自己抚养,同时要求分割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商铺。在得知女儿女婿即将离婚后,李某的母亲赵某也向法院起诉,要求夫妻二人立即支付56.8万元房款以及13万元借款。原本朝夕相处的一家人,此时却变得势同水火。

      王凯翻阅三份案卷材料后,敏锐地察觉出问题的关键在于那套商铺。

      “店铺是我妈卖给我的,你凭什么要分一半?”

      “这明明就是你妈赠与给我们的,你别想独吞!”

      “你们要离婚的话,就必须马上支付我的购房款和借款!支持你们小两口这么多年,我真是瞎了眼!”

      “白·典”龙门阵调解室内,一家人刚见面便唇枪舌剑、针锋相对。王凯赶紧出言缓和:“赵阿姨,您别激动,有什么话咱们慢慢说。小方和小李你俩也别着急。”王凯从卷宗里抽出一沓材料递给方某,“小方,你说商铺是赵阿姨赠与给你俩的,那怎么是小李和赵阿姨签订的买卖合同呢?”

      “合同是他俩签订的,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付钱,名义上是转让,实际就是赠与给我们俩人的。”方某依旧不服气。

      “小方,你如果认为是赠与的话,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来佐证呢?”

      “当时确实没有特别说明是赠与,那即使是转让我也应该有一半的所有权吧。”方某的情绪逐渐缓和下来。

      “如果你坚持认为商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就必须向赵阿姨支付一半的转让款。那么这笔13万元的借款,你也得偿还一半才行。”

      听完王凯的解释,方某思索良久后问到:“那我如果不要求分割商铺呢?”

      “王法官,我愿意自己支付所有的转让款。”李某立即表示,“妈,房款由我自己承担,只要你同意宽限一点时间。”

      “王法官,其实我也不是非要逼他俩还钱,我就是怕我女儿和孙子孙女吃亏啊!如果小方同意放弃分割商铺,那这笔13万元的借款,我也可以适当让步。”

      在王凯的耐心劝说下,事情终于有了转机。方某同意子女由李某抚养,放弃分割商铺,商铺转让款也由李某自行承担。赵某同意方某只需偿还借款2.8万元,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人在王凯的主持下,立即签署了调解协议,总算理清了这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这份调解协议,不仅仅是纸张上的文字,更是一名人民法官用心血和汗水浇灌出的公正之花,他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心声,用耐心和智慧解开了一个又一个复杂的纠纷,让法律的光芒温暖了每一个人的心房。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总有人愿意直面困难,用初心去守护那份最纯粹的公平与正义。


原文链接:http://cqgy.cqfygzfw.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2215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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