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工作》| 司法所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山实践”
编者按:上海市金山区持续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有效服务基层治理。本期让我们共同关注社区治理、乡村振兴、毗邻区共治,看看金山区三个基层司法所如何探索特色工作模式,助力基层法治建设。
新建小区综合治理的法治妙招
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司法所
山阳镇地处上海市金山区委、区政府所在地,是金山发展的核心城区,常住人口数量为全区之首。近年来,山阳镇为满足居民居住需求,新建小区陆续建成交付,现有居民区筹备组5家,管理新建小区7个。面对新建小区业委会尚未组建,议事规则、居民公约、管理公约尚未制定或得到全体业主认可的情况,山阳镇司法所发挥法治赋能基层治理作用,以光明府居民区筹备组为试点,指导万航苑小区以建立“一会两室”工作机制为抓手,有效开展新建小区综合治理,并提炼经验成果,总结优秀做法,在全镇新建小区推广使用,在法治框架下顺利推进新建小区依法治理。
万航苑小区位于金山区山阳镇新城区域内,于2020年12月开始交付,总户数1839户,已入住1300户左右,入住率达70%。几年来,万航苑所在的光明府居民区筹备组坚持以实际问题和居民需求为导向,在司法所帮助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建立“一会两室”工作机制,成立“光明议事会”“普法执法联动工作室”“光明调解工作室”,通过促进自治、法治、共治相结合的方式,协商管理小区事务,解决小区矛盾,形成了和谐稳定良好氛围,提升了小区治理能级。
万航苑小区外景
发挥多元力量,社区事务共同参与
在社区治理中,注重强化居民区党组织的凝心聚力作用,以党建引领打造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的社区治理模式。
组建社区议事团队,议事体现民主法治。随着社区工作的透明度越来越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意识也越来越强。小区建立“光明议事会”民主协商议事平台,给予居民充分的表达权。议事平台队伍中有党员、“法律明白人”、楼组长等,对涉及具有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社区事务进行议事协商、监督评议,充分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汇聚民力,居民的合理诉求和权利得到了满足和落实,居民有了归属感和认同感,也激发了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驾马车”并驾齐驱,带头维护社区秩序。社区“三驾马车”(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作为社区基层治理的重要支撑,在提升社区治理能级、优化社区服务内容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依法依规组建业委会,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实现社区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物业管理主动跨前服务,在业主入住前期提前告知临时公约内容,特别是装修管理办法,实行“早发现”“早介入”管理机制,保证业主装修不扰民顺利进行。
青年力量主动参与,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居委会充分发挥年轻人对新兴事物接触多、思想观念新的优势,培养一名“90后”业主为“法律明白人”,组织其参加市、区司法局培训,在小区法治、自治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其带头组建小区微信群,成为光明议事会召集人和小区首届业委会委员,引导业主微信群逐步从“张嘴发牢骚”转变为“理性求共识”。
搭建制度框架,社区治理依法运行
通过依法治理,运用法律手段为社区管理服务、为解决社区矛盾服务,逐步实现基层治理法治化。
优化议事规则,有效增强参与意识。司法所帮助小区设计“一会两室”工作流程图,在发现、收集问题到解决问题基础上,增加了现场了解情况和结果反馈居民的环节,使得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合理,团队协作更加紧密衔接,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居民参与感。小区按法定程序成立业委会后,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将小区临时管理规约成功转化为管理规约,业主发挥自治机制,自主制定、自主执行、自主监督,公约得以良好遵守。
提升法治意识,向下延伸述法普法。司法所提出在持续推进居民区负责人向镇党委会专题述法基础上,述法工作向纵深推进,并推动光明府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向居民代表述法,让居民进一步了解社区法治化运行成果,述法普法相结合,强化法治观念,发挥辐射作用。司法所引导居民区开展法治楼道建设,通过主题鲜明的楼道文化引领社区法治建设,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居民家门口。同时,利用小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经常性组织开展普法讲座,法律顾问坐班咨询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创新联动机制,就地化解社区矛盾。随着“三所联动”(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运行机制的全面铺开,光明府居民区党支部创新“3+N”解纷联动机制。“3”指社区民警、社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N”指物业公司,与镇“三所联动”工作室做到上下联动,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司法所定期组织人民调解员到“三所联动”工作室实地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和理论培训,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开展以案释法,有力提升了调解员的法治素养和调解技能水平,从源头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加强宣传引导,优秀做法以点带面
充分发挥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依法治理格局,制定光明府居民区综合治理示范建设模板,在全镇新建小区参照实行。
修订临时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是指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前,为维护小区秩序和管理制定的临时规定,对新建小区“空窗期”治理至关重要。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调研中发现,新建小区的临时管理规约普遍存在模板化、内容缺少具体细化的情况。司法所联合镇法律顾问对临时管理规约进行了调整优化,细化分类,强化各方权责,新增环境卫生类(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生活服务类(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居民习惯类(如宠物管理、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具体管理细则,有效增强了操作性、实效性。
制定示范合同样本。司法所组织法律顾问对居委会签订的采购合同、购买第三方服务合同等开展专项审查,对发现的法律风险问题逐一解决,并制作示范合同范本下发,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司法所根据社区需求设计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样本,提示居民房屋租赁期不宜过长,租金价格应在市场定价的合理区间内,进一步规范出租行为。
发布指导服务手册。探索制定形成《业主委员会赋能与指导服务手册》,《手册》分为“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事务中各方职责”“业主委员会规范化运作制度”“业主大会方案”等六个部分,以案例形式呈现,帮助业委会成员更好熟悉掌握业委会运行的基础知识、操作实务等,助力业委会规范运行,提升治理实效。
制定业主委员会赋能与指导服务手册
通过“一会两室”工作机制,光明府居民区在小区建立初期为小区居民解决了许多生活困扰,提升了社区为民办实事能力水平。万航苑小区东门规划为机动车出入口,但由于道闸管理系统等设备缺失,导致该门不能正常开启。随着入住居民增多,原有的北门出入口不能满足车辆进出需求且存在安全隐患,居民对于开启东门的意愿日益强烈。光明府居民区通过光明议事会的民主议事协商,确定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基础设施、物业公司负责增配保安加强车辆管理,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受到了居民的广泛好评。
打造“三堂一室”
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
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司法所
近年来,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在乡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旅游民宿建设等方面发展迅速,朱泾镇司法所以待泾村为试点,创新探索“三堂一室”乡村治理模式(村民建言堂、能人议事堂、“惠泾彩”法治讲堂、“老法师”调解工作室),并在全镇各村推广实行,以法治力量赋能,为村民参与搭台,让群众由“旁观者”变为“当家人”,从依法民主协商议事、全程普法宣传、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三方面助力乡村振兴和人居环境提升。
全要素汇集民意,在规范建言中回应群众期待
乡村振兴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参与支持,引导群众敢于建言善于建言是乡村振兴顺利推进的关键。朱泾镇司法所坚持最广泛征集民意,规范村民建言过程,在倾听民意中履职尽责。
一是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司法所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堂一室” 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意见》《朱泾镇“三堂一室”工作指引》《朱泾镇基层依法民主协商议事流程图》,明确“三堂一室”工作内容、主要做法和流程规范,推动村民自治规范化、法治化。同时将各村运行“三堂一室”取得的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善用“三堂一室”微自治模式。二是组建一支通情达理的民意收集队伍。司法所引导各村吸纳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力量,以及网格员、乡贤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组建民意收集队伍,发挥他们“人头熟、情况熟、懂法律”的优势,深入田间地头,听民情、察民意,收集当下群众“最牵挂、最忧心、最烦恼”的问题,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及时上报,尽早干预。三是搭建畅所欲言的建言议事平台。司法所积极推动各村全面推行“村民建言堂”,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聊”,在“说”和“聊”的过程中,将隐而未发的矛盾“露头”,让可能存在的负面情绪“消散”。司法所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待泾村在打造“花开海上”产业集群过程中,虽然乡村的环境变美了,但是村民的收入提高并不明显。围绕如何让村民增收这一直接关系村民利益的事情,司法所引导待泾村依托村民建言堂广泛收集民意,同时邀请村法律顾问商讨可行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
举办“三堂一室”工作现场推进会
全过程公开议事,在依法协商中寻求共识
人民群众是乡村治理的“主人翁”,在乡村治理中只有人民群众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才有“良方”。朱泾镇司法所在乡村治理特别是人居环境提升中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议事、规范议事流程,推动议事结果符合村民利益和群众期待。
一是事前围绕主题“议”,充分听取民声。司法所指导各村聚焦乡村振兴及乡村治理的重大事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项目,事先公布主题征求意见,通过村民会议等渠道和形式组织村民议事,通过畅所欲言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参与感,不仅实现了民事民议,而且推动了群策群力。二是事中奔着问题“谈”,广泛汇聚民智。司法所推动各村打造线上线下多样化民主协商议事平台,邀请有威望、热心公益的乡村能人组建“能人议事堂”,通过提前公布议事主题、邀请法律顾问审核把关,乡村能人充分民主协商,引导村民在法治轨道上协商议事。三是事后盯着效果“评”,真诚回应民生。一件事情办完了,一项工作落地了,一桩矛盾化解了,还不能画上句号。司法所推动各村针对乡村实际情况制定了包括埭头公约、“小三园”公约、河道治理公约等一份份操作性强的自治公约,并组建村民自治监督队伍,探索乡村治理积分制模式,确保治理成果长效。2023年以来,人居环境优化提升作为朱泾镇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工程,在司法所协同引导下,待泾村、秀州村、牡丹村等村邀请“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能人议事会,讨论形成人居环境积分制管理方案,同时邀请法律顾问就方案内容进行把关,通过积分奖励和红黑榜形式巩固人居环境提升成效。
通过村民议事优化村务管理
全力量化解矛盾,在凝心聚力中提升效能
调解千家万户事,法治护航定纷争。朱泾镇司法所引导各村打造“老法师”调解工作室,用贤人、讲章法,聚力化纷解忧,助力乡村发展。
一是善用“能人”。各村深入挖掘威望高、懂法律、善调解、熟情况的老干部、老党员,吸纳“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组建有较高法治素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调解人员队伍,依靠群众力量调解群众纠纷。二是讲究“章法”。探索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六诊法”,通过提前挂号“约诊”、走家串户“巡诊”、降温祛火“坐诊”、绿色通道“急诊”、疑难案件“会诊”、案结回访“复诊”,确保矛盾纠纷不反复、不上交。同时,定期组织开展调解队伍培训,重点培训全镇“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和基层人民调解员,全面提升调解队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水平。三是抓住“关键”。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的增强是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密码”。朱泾镇司法所积极打造“法润珠溪”“惠泾彩”法治讲堂等普法平台,依托检察官、法官、法律顾问等人员力量,讲解日常生活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针对性开展主题普法,通过“以案释法”深度解读,全面增强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以法治赋能基层自治,有话大家说,件件有回音,事事依法办,推动基层群众更规范开展建言议事、更深入参与乡村治理、更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不仅有利于提前防范隐患风险,也有利于化解已有矛盾纠纷,通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自治推动乡村振兴,营造人人有责任、遇事共同解的良好氛围。
擦亮“法治集镇”共建共治新名片
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司法所
“山塘河上山塘桥,山塘桥边两山塘”,一条窄窄的河道,分隔开了沪浙边界上的“山塘集镇”;一座短短的石板桥,串联起两个同名同姓的乡村。作为唯一地跨沪浙两地边界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桥这头,是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山塘村;桥那头,是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山塘村。当地人按照地理位置关系把前者唤作“北山塘”,后者唤作“南山塘”,两地风俗相同、人缘相亲、生活相依。
山塘桥全景
廊下镇位于金山区西南部,南枕山塘河与浙江省平湖市广陈镇毗邻。近年来,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借力乡村振兴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毗邻地区尤其是“明月山塘”景区跨边界法治化合作治理。通过法治路径打造各类毗邻工作平台,擦亮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从党建引领、建章立制、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平台建设、法治氛围营造五个维度着手,紧紧围绕提升村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强化顶层设计、盘活闲置资源、整合多方力量、引导民众参与,不断充实“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建设内涵与外延,以深化毗邻法治共建实现基层治理成果共享,打造跨区域社会治理工作新格局。
党建引领,高效开展平安建设“无缝衔接”
近年来,廊下镇依托区位优势,积极践行区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毗邻党建引领金嘉毗邻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意见》,紧沿《毗邻党建引领三大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协议》,促进“乡村振兴 共同富裕”党建联建机制持续发力。一是坚持“党建+法治+综治”治理思路,围绕廊下镇、广陈镇签订的《毗邻党建“一带一廊”结对共建协议书》,构建“党建共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司法所携手廊下镇综治中心共同围绕各项工作要求签订《“毗邻共治·廊陈美景”廊下镇—广陈镇沪浙毗邻地区共建共治合作框架》,对平安建设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细化,取得了实效。二是深化“沪浙毗邻联合党支部”实体化运作,廊下司法所在“沪浙毗邻联合党支部”架构下,定期列席廊下、广陈两地联合组织的综治例会,结合两地边界区域多发频发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立足破除两地垃圾分类法规壁垒、统一两地垃圾分类标识等提出法治化建议,持续深化在基层发展与治理领域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三是成立“明月山塘·法治集镇”联合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广陈司法所,聚焦两地行政管理、治安保障、安全生产、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旅融合发展、依法治理的“直连直通”,构建“廊陈美景”毗邻治理中心作为议事协商工作平台。两地品牌化推进“三治融合”六大项目,即“明月山塘平安示范景区项目”“执法联动、服务护农项目”“毗邻共治、共富、生态‘三大’警务建设项目”“‘放心消费在山塘’长三角放心消费商圈项目”“法治山塘公共法律服务点共建共享项目”“禁毒‘阳光富能’项目”。
聚焦细处,全面铺就依法治理“制度底板”
立足落实毗邻地区基层社会治理需求,司法所持续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制度体系架构,围绕完善基层矛盾化解、基层民主协商、基层执法协同、基层自律自治等维度开展制度创新与探索。一是在落实毗邻地区矛盾化解方面,制定《推进沪浙毗邻区域矛盾纠纷联调机制的实施方案》《沪浙毗邻区域矛盾纠纷处突应急预案》,进一步细化跨省矛盾纠纷调处的协作分工与工作流程,为今后跨省矛盾纠纷的顺利化解筑牢了制度根基,最大限度发挥多元矛盾纠纷化解能动性,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毗邻地区矛盾纠纷的发生,成功调处当事人地跨沪浙两地的工亡、交通事故、劳动用工等类型纠纷案件15起。二是在引导毗邻地区基层民主协商方面,制定《“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商户联盟自治章程》,明确商户联盟的成员及理事机构的资格要件、工作职责、任期限制,并对自治会议的召集要求、表决条件等关键节点进行了细化,目前已有76家沪浙两地商户加入该联盟,“自律自治”已经成为景区商户的广泛共识,促进商区内消费纠纷隐患的源头管控;在落实基层行政执法协同方面,制定《“明月山塘”毗邻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机制》,推行“工作联络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案件移送机制”“交流学习机制”,有效助力突破行政执法区域壁垒。三是在引导基层自律自治方面,制定实施《“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商户自律公约》《“明月山塘·法治集镇”毗邻区域自律规约》,促进“诚信经营”“亮照经营”“守法经营”理念成为全体商户、租户的共识,有效促进商户“自我服务”自发化、“自我管理”法治化、“自我约束”具体化。
召开自律规约制定工作推进会
聚焦能效,不断深化平台队伍“共享共建”
基层依法治理的深入推进,既离不开“乡贤能人”这个关键要素,也离不开“治理平台”这个支撑根基。近年来,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推动各类平台“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行”“一体化跟进”,既为广大“乡贤能人”构建了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循序渐进”的“上升通道”,又为“乡贤能人”搭建了发挥引领作用的“舞台”,更为广大村民搭建了法律服务便捷可达、高质高效、精准匹配的“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一是构建“乡贤能人”治理能力提升平台,通过“山塘·法治加油站”累计面向两地“乡贤能人”开展两轮调解技能比武,并开展“以案释法”等主题宣讲。二是建强毗邻区域“乡贤能人”发挥作用舞台,两地联合为“邻聚里”村落议站定组织架构、定运行规程、定议事范围。针对村内14个“无序种植、无序堆物、局部脏污”的待整治点位制定“施工图”“工期表”,整治完成后,针对“脏污易反复”“堆放易回潮”“思想易松懈”等环境卫生“六方面”问题拟定了《山塘村环境卫生管理细则》,形成了“洁美乡村”的长效管护机制。三是用好“沪浙毗邻执法联勤工作站”,廊下、广陈两地司法所、城管部门、市场监管所联合开展“毗邻执法联勤工作站”“两队四所”建设,围绕跨门经营、乱倒渣土、违规运输渣土等案件互通案情,共同开展联合学习,开展联合执法巡查。
今后,廊下镇司法所将继续以深入实施《“明月山塘·法治集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抓手,一方面依托“毗邻法治观察点”,围绕探索破解沪浙毗邻区域行政管理与法规适用壁垒,广泛邀请专家学者、乡贤能人等建言献策,持续开展工作成效总结提炼与集中展示,切实破除一批阻碍毗邻区域社会一体化、精细化治理的难点、堵点、痛点;另一方面进一步以“亲和通俗、寓教于乐、老少皆宜”为导向,深化“法治集镇”各类法治元素调整优化,全力推进沪浙两地山塘村联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提升“法治集镇”建设能级。
(《司法所工作》杂志责任编辑:贺 堃)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rmcycjfz/202412/t20241209_5108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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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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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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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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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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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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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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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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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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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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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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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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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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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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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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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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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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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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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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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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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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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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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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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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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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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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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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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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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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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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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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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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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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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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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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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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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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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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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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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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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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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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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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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