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题报道]北京:让“检察护企”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加大涉企犯罪打击力度 延伸检察监督深度 提升法治服务精度 拓展多元共治广度
北京:让“检察护企”成色更足底色更亮
2024年5月24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企业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和解后,当事双方都“轻装上阵”
“感谢检察官,公司摆脱诉讼拖累后,经营已经逐渐回归正轨。”前不久对兴达公司(化名)负责人吴某的回访,让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刘晨霞非常欣慰。
6年前,张某与兴达公司口头协商,由张某垫资对兴达公司厂房进行施工,但未明确具体工程范围及工程量。建设过程中,兴达公司先后向张某支付工程款共195万元。2021年,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兴达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104万余元。兴达公司认为工程款已经支付完毕,并反诉张某要求其赔偿工程质量问题带来的经济损失57万余元。诉讼过程中,张某申请司法鉴定以确定其工程款数额,法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判决兴达公司给付张某工程款35万余元及利息,并驳回了张某和兴达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但兴达公司坚持认为,司法鉴定认定的工程范围与实际不符,工程价款认定存在错误,并于2023年8月向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申请监督。
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官刘晨霞(右)和同事一起商量办理涉企案件。
办案检察官刘晨霞审查卷宗后发现,该案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对张某完成的工程量,双方各执一词,争议较大,而当年涉案工程所在地的全部建筑目前已被拆除。“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工程范围与工程价款的认定,法院此前的判决也是依据司法鉴定意见作出的。”刘晨霞很快明晰了案件主要卡点。但该案所涉工程客观上已经无法还原,如何确定孰是孰非呢?
办案组多次与当事双方沟通,组织双方到曾经的工程现场,根据回忆进行勘查和测量,及时固定双方表述一致的工程范围,再与鉴定报告逐一比对,最终发现,除了争议部分,双方一致认可的工程量与鉴定报告认定的工程量确有出入。此外,办案组还了解到,当事双方因诉讼所累,均损失较大。兴达公司因项目失败又深陷诉讼和强制执行困扰,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张某则因迟迟未取得工程款,不能及时向工程队的农民工发放工资,很是苦恼。而双方之所以仅口头约定建设施工事宜,是因为兴达公司负责人吴某与张某曾一同在部队服役,两个老战友相互有较深的信任基础。
“双方存在和解的基础和可能,如果通过监督进行再审纠错,会加大双方的诉讼成本。”基于这样的考虑,办案组认为该案只有力促和解才能达到双赢、共赢的最佳效果。在办案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组织双方沟通的基础上,当事双方终于放下对立情绪,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除了已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6万元外,由兴达公司再支付张某工程款20万元。“要不是你们,我们哥俩这么多年的交情恐怕就到头了。”2023年11月,吴某和张某这两位花甲老人紧握双手,感慨万分地向检察官致谢。
根据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办案组与该案执行法官沟通,促成检察和解与执行和解顺利衔接。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兴达公司于2023年12月底支付了约定的工程款,张某也向法院递交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今年以来,办案检察官对兴达公司进行了两次回访,跟进执行申请撤回后续进展情况并问需于企,耐心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健康经营。
“类案示范调解”推动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接待涉案企业工作人员。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对相关制度进行了完善,使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升级。”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检察官叶春楼对一份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这份检察建议源于一起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2年前,涉案企业近8000平方米的厂房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两年后,该企业被腾退并强制拆除,厂房内的电子元器件等设备被运往他处存放。“当时,保管不善导致电子元器件等物品灭失。2012年至2018年,该企业就房屋征收决定、行政拆除行为、行政赔偿等提起诉讼十余起。经过法院判决,该企业获得征收补偿款5000余万元。企业方面认为这笔征收补偿款并不能覆盖其全部物品损失,便再次起诉要求更多赔偿。由于当事双方对损失物品价值争议较大,案件陷入僵局。”叶春楼介绍。
办案组分析认为,确定案涉电子元器件的价值,是该案的核心问题,也是办案工作的重点。为此,办案组坚持“穿透式”调查核实,借力专家“外脑”夯实关键证据。在调取10年前的腾退物品清单及清点录像,查明库存物品整体情况后,办案组专门聘请中国计量科学院相关专家对案涉178类2000余万个电子元器件逐一识别鉴定,明确案涉物品价值区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企业相关年份经营状况进行审计,了解企业产能和库存情况。
为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门头沟区检察院与门头沟区司法局、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联合组成矛盾化解专班,多次与企业商谈,并探索“类案示范调解”说理法,向企业代表开示同类案件判决结果促使企业调整诉求。2024年1月,企业终于同意和解。按照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该企业不仅获得补偿款1980万元,也彻底摆脱了诉累,迎来新生。
案件办结,检察履职没有止步。门头沟区检察院针对该案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收到积极回应。
脚步不停歇,追赃挽损一亿多
“检察官依法打击犯罪,展现出精深的专业素养、公正的法治立场和高效的办案效率,为我司挽回了亿元经济损失。我们要向北京市检察机关专业高效的工作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近日,一起职务侵占犯罪案件被害企业专门致信感谢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为该院通过追赃挽损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做法点赞。
2024年8月27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对冯某职务侵占案出庭支持公诉。
此案中,冯某利用担任被害公司服务商与区域运营成长部负责人的职务便利,与唐某、杨某等人共谋,骗取该公司服务商奖励金共计1.4亿余元。2023年4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和被害公司负责人第一次面谈,对方就表达了对检察机关的充分信任,明确提出最大的期望是检察机关能帮企业追回这上亿元的损失,但该案追赃挽损的难度非常大。”据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杨林回忆,办案组查阅案卷后发现,在案证据没有任何涉案财产的明确线索,且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述赃款去向。
“一切犯罪都是留痕的。”办案组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要求尽快扣押冯某的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并开展电子数据提取、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显示,冯某是一个虚拟币资深玩家,其电脑中有3个日常使用的虚拟币交易平台账户。杨林据此推测,冯某可能利用虚拟币转移赃款,便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全部涉案银行流水,同时向虚拟币交易平台调取涉案虚拟币账户交易明细,委托相关大数据穿透机构进行流向分析。
尽管冯某已通过境外“混币”平台混淆了虚拟币的来源,但经过穿透分析和认真比对,检察官还是找到了蛛丝马迹——冯某的虚拟币账户曾流入大量虚拟币,且来源于本案同案犯,冯某将虚拟币卖出得款5000余万元,并将这些款项转给其家人或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随着案情逐渐清晰,检察机关必须和时间赛跑,尽快采取措施。办案组联系公安机关,在一天内将冯某等人的10余个银行账户、理财账户、信托账户、用涉案款项购买的汽车查封、扣押、冻结,上述财物价值共计4700余万元,追赃挽损取得阶段性成果。
对涉案人员人民币账户的审查已经穷尽,仍有一半以上损失没有追回。审计报告显示,冯某有92枚比特币在电子钱包中,但其拒不交出密钥。鉴于审查起诉期限即将届满,检察机关于2023年5月12日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7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此后,办案组坚持追赃挽损不停歇,持续加强认罪认罚从宽教育转化工作。办案检察官多次释法说理,彻底打消冯某的侥幸心理,促使其交出92枚比特币密钥,将比特币转移给被害公司。“这些比特币价值4200余万元,加上此前扣押冻结的财物,可以保证被害企业的财产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杨林说。
2024年9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某等7人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各并处相应罚金,对其中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各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助力高新技术企业打赢“知产保卫战”
“检察院帮我们解决了打击软件盗版的维权难题,让我们能专注于技术研发,对我们这种中小规模高新技术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近日,北京某科技公司负责人得知侵权人骆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如释重负。这场关乎企业发展前途的“知产保卫战”能够取得胜利实属不易,也意义重大。
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是一家从中关村科技园丰台园区成长起来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无线通信领域取得22项专利和40多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然而,该公司良好的发展势头却因软件被盗版蒙上阴影,盗版产品严重侵占该公司服务器资源,给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为揪出这些侵权者,该公司负责人亲自上阵化身“买家”,经过数月的潜伏与追踪,终于锁定侵犯该公司著作权的犯罪嫌疑人骆某,并向公安机关报案。2024年2月,犯罪嫌疑人骆某被抓获归案。
“在这起侵犯著作权案件中,侵权软件与正版软件的同一性认定是案件定性的核心问题。”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焦焜介绍,2024年6月,该案移送丰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组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适用技术调查官辅助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机制,借力“外脑”服务检察办案。办案检察官对骆某开展针对性讯问,核实其获取涉案计算机软件的方式,在确定骆某系通过暴力破解手段获取涉案软件后,立即将司法鉴定机构提取到的盗版软件和正版软件数据包移交技术调查官进行技术比对。“技术专家对司法鉴定意见中的数据包进行了‘技术翻译’,给出涉案软件与被害企业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构成实质性相似的技术调查意见。”焦焜说。
2024年9月,丰台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骆某依法提起公诉。同时,为帮助被侵权企业有效维权,该院检察官走进被害企业,面对面听取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维权需求及侵权赔偿诉求。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骆某主动赔偿被侵权企业经济损失,并承诺停止侵权行为。企业权益得到维护,维权成本也降低了。
9月30日,丰台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对骆某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骆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数据“说话”攻破“零口供”案件
“谢谢你们帮企业挽回损失,检察建议我们也认真学习了,对我们有很大帮助。”近日,一起黑客网络侵财犯罪案件被害企业在收到终审裁判和检察建议后,向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孙红枫致电感谢,表示企业将持续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被害企业是一家话费充值代理公司,这几年借助数字经济时代网络化运营、数据化驱动的赋能作用,经营蒸蒸日上。没想到竟招来不法黑客觊觎,遭到非法侵入和网络侵财,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与发展。”孙红枫告诉记者,2023年4月,该公司在与客户对账过程中发现大量异常订单,排查发现是有人非法侵入了公司系统,并利用客户的权限私自进行话费充值,使该公司蒙受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被害企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4月底,犯罪嫌疑人石某被抓获归案。经查,石某是一名职业黑客,16年前就曾因入侵网吧充值系统、盗窃游戏点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此次作案期间,石某远程控制设备、跳转境外IP隐匿真实身份,通过定期清理数据毁灭证据,且到案后拒不承认犯罪事实,给侦查取证工作造成较大阻碍。
“要在有限时间内高质效办好这起作案手段复杂、关键证据缺失的‘零口供’案件,需要我们深化技术赋能,从海量数据中挖掘出有效证据,让数据开口说话。”孙红枫介绍,2023年8月,该案进入检察办案环节,通州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北京市检察院申请开展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最终,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抽丝剥茧,在技术和法律的双重审查之下,检察机关不仅挖出石某远程登录作案服务器,对被害企业设备实施攻击、控制、充值行为的多条数据痕迹,为有效指控犯罪奠定坚实基础,同时还发现了石某利用相同手段攻击其他公司的遗漏犯罪线索。
“上百万元损失可不是小数目。”为帮助企业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通州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异地协查、跨省并案办理,追加认定涉案订单1万余笔,依法将犯罪金额追加至200余万元。2023年11月27日通州区检察院以石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2024年6月21日,石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5万元。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于2024年9月23日裁定维持原判。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企业管理问题,孙红枫专门邀请技术专家前往被害企业实地研判网络安全隐患。结合石某作案过程和专家意见建议,通州区检察院围绕技术赋能财务管理、完善技术防护体系等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为企业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文稿统筹:记者简洁)
以高质效履职实践对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田向红
自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四个中心”“两区”建设,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通过“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充分运用法治力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安商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准确把握“护”这个关键,将“实”贯穿专项行动始终,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企案件,优化完善长效护企机制,以数字赋能、高效协同让“检察护企”成色更足、底色更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同时,注重依托技术性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方式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加强对企业财产权、数据权益、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做实民事纠纷和解,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在涉企案件办理实践中,北京市检察机关注重发挥数字检察对提升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引擎与关键变量作用,依托检察履职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方式创新,推动法律监督由浅入深、由案到治,并向引导和疏导端社会治理发力,在助力整治深层次涉企违法犯罪问题,支撑“检察护企”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建用“检察护企”类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0个,识别监督线索9000余条,在惩治销假销劣犯罪、“幌子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实现了由个别、偶发、人力监督向全面、系统、智能监督的转变。
接下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继续聚焦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立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加大涉企犯罪打击力度,延伸检察监督深度,提升法治服务精度,拓展多元共治广度,释放“检察护企”最大效能。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412/t20241208_6759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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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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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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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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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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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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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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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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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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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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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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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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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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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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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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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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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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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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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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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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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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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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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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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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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