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_机关党建
12月16日,中共中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在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24年12月16日)
习近平
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怀着崇敬的心情,在这里举行座谈会,纪念乔石同志诞辰100周年,缅怀他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作出的卓越贡献,追思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而团结奋斗。
乔石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曾担任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在70多年革命生涯中,他矢志不渝为中国人民解放和新中国建立、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懈奋斗,把自己的全部精力奉献给了党和人民。
乔石同志194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走上革命道路。青年时期,他在上海积极参与党的地下工作,参与组织发动青年学生投身抗日和反美反蒋斗争,是上海学生运动的重要领导人之一。
1949年7月起,乔石同志先后在中共杭州市委青委、中共中央华东局青委等多个部门担任领导职务。1954年至1962年,在鞍山钢铁建设公司、酒泉钢铁公司任职。1963年4月,到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工作。在不同岗位磨砺中,他展现出很高的理论素养和出色的工作能力。
“文化大革命”中,乔石同志受到严重迫害。他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进行了顽强斗争。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乔石同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担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副部长、部长和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期间,他贯彻党中央对外工作方针政策,为党的对外工作拨乱反正、开创新局面作出积极贡献。在兼任中共中央办公厅主任期间,他推进各项改革,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推进思想、组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拨乱反正,推动中央办公厅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在兼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期间,他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组织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全国范围内的后备干部集中选拔,推动组织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改革,扎实推进整党工作,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干部队伍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担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等职务期间,乔石同志认真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明确提出政法工作必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大局。他强调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严格依法办事。他提出“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推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建立起全国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领导体系。他推动加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强化政法队伍从严管理。他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和统一,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活动,为维护全国政治稳定、社会秩序作出重要贡献。
在担任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期间,乔石同志认真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突出强调增强全党的纪律观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在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高度重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他坚决反对腐败,下大气力纠正党内不正之风,推动制定和完善廉政建设法律法规,领导制定一系列党纪条例和规定,推动并指导设立监察部。兼任中共中央党校校长期间,他大力深化党校改革,推动党校工作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在担任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期间,乔石同志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倾注了大量心血。他强调把加强民主同加强法制结合起来,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和轨道有秩序地进行民主政治建设。他兼任中共中央宪法修改小组组长,负责研究提出修改宪法方案。他高度重视宪法的贯彻实施,注重强化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他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提出全国人大“要把加快经济立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推动初步构建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框架,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他高度重视依法行使监督职权,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他坚决拥护党中央领导,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特别是十分关注民主法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同志们、朋友们!
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进程中,涌现出一代又一代优秀中国共产党人,乔石同志就是其中一位杰出代表。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追求真理、追求进步、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为党和人民建立的功绩值得我们铭记,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风范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坚守信仰、献身理想的高尚品格。乔石同志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始终坚定不渝,对党和人民无限忠诚。1991年,针对当时国际共产主义发生曲折、处于低潮的情况,他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是我们事业前进的动力。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人类社会发展由低级到高级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他强调:“在中国的大地上把社会主义事业踏踏实实地坚持下去,不断取得新胜利,这不仅对中国人民,对全人类都有重大意义。”
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全党同志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课题,常修常炼、常悟常进,始终坚守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无论顺境逆境都风雨如磐,经得起大浪淘沙的考验。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端正党风、严肃党纪的坚强党性。乔石同志始终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高度重视党风和党建问题,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他旗帜鲜明指出:“谁不执行或是变相抵制党中央的决定,谁就是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就是违犯了党的纪律。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他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在主持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期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等现象以及严重影响党群关系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
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党性是根本,党风是表现,党纪是保障。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牢记初心、勤政为民的可贵品质。乔石同志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恪尽职守,一心奉公。他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明确指出:“全国各阶层人民群众,绝大多数的老百姓,无论男女老幼,都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在主持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期间,他突出强调,要“把保护人民,为人民服务,当人民的勤务员,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作为我们衡量每一个政法干警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只有随时随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才能真正做到任劳任怨,使我们这支队伍真正成为人民群众喜爱的队伍”。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努力为民造福,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锐意改革、敢于作为的政治担当。乔石同志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初期,他明确指出:“一定要下决心把特区办好,非要搞好不可,搞好特区不会犯错误。”对新时期的政法工作,他强调:“对一切有利于改革开放、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东西,要依法加以保护和支持;对一切不利于改革开放、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要依法加以反对和限制;对一切破坏改革开放、破坏民主与法制、破坏生产力发展的东西,要依法加以打击和制裁。”1992年,他强调要从“思想上的再一次大解放”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精神。
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我们要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坚持守正创新,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奋力谱写改革开放新篇章。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尊崇法治、厉行法治的执着追求。乔石同志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忠实践行者。他明确指出:“要认识到法制决不是可有可无、可要可不要的。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要依靠法制来保障;使经济不变质,使国家长治久安,也要依靠法制来保障,从而克服轻视法制、蔑视法制的倾向,提高健全法制、维护法制的自觉性。”在他主持和推动下,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了一批重要经济法律,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创造了良好法制环境。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们纪念乔石同志,就是要学习他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管在哪个岗位工作,乔石同志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他在考察大别山区时说:“山区在研究经济开发的时候,借鉴外地的经验是需要的,但一定要立足本地,因地制宜,切不可去同大城市、同沿海地区盲目攀比。”他强调:“我们一定要切实地对人民负责,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尚空谈,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脚踏实地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实事求是是我们党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凝心聚力促发展,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同志们、朋友们!
现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正满怀信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美好理想正在一步步实现。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牢记党的初心使命,同心同德、奋发进取,不断创造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新业绩!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dj/zyjs/202412/t20241216_6766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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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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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