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联调,妥善化解土地租赁纠纷

时间:2025-01-02 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凤台县法院马店法庭联合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以调解方式化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2013年,原告毛集实验区一村43户村民与某合作社分别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将承包经营位于该村的土地流转给被告使用,土地流转费标准为每亩每年1100元,流转期限至2023年8月8日,合同同时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流转期限届满后被告继续使用案涉土地至今,但其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土地使用费,且拒绝将案涉土地恢复原状返还给原告,双方就此事多次协商未果。原告无奈特诉至法院。

  考虑到案涉土地租赁纠纷的诉争事实基本相同,马店法庭承办法官根据其呈现出的涉众群体人数众多、土地面积广的特点,多次组织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政府、村委会、某合作社及村民代理律师等召开案件协调对接会议,深入了解双方诉求,总结矛盾争议焦点,从情理和法理两个角度出发,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阐明合作社拖欠租金的违约行为既侵害了农户的合法权益,也对自身信誉和未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同时,法官也考虑到合作社当前的经营困境,积极协调农户在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上给予便利,以实现合作社与农户双赢的局面。最终,经法院多轮释法说理及协商调解,以梁某某在内的 43户村民与某合作社达成一致意见,该合作社在2025年1月底前履行完毕43 户村民约 100余亩土地欠付的租金,并于协议签订后30日内自行清除涉案土地上的树木及杂物,恢复土池耕种条件,将土地返还给村民。另外涉案土地 2024年10月10日之后的土地租金则按照每亩每年1000元的标准支付至土地返还时止。至此,43 户农民土地租赁纠纷得以全部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01/id/85944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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