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下设机构

时间:2025-01-2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下设机构主要包括多个检察业务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如下:

检察业务部门

1、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第三、第四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以及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补充侦查工作。

2、第二检察部:负责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以及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补充侦查工作。

3、第三检察部:负责省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以及相关审判监督和补充侦查工作。

4、第四检察部:负责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以及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补充侦查工作。

5、第五检察部: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等。

6、第六检察部:负责办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的审查、抗诉,以及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

7、第七检察部:负责办理向省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行政案件的审查、抗诉,以及对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等。

8、第八检察部:负责办理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包括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

9、第九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省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

司法行政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设有多个司法行政部门,如办公室(涉俄司法协助事务办公室)、检务保障部、政治部等,它们负责检察院的行政事务、后勤保障、人事管理等工作,确保检察院的正常运转。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访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官网。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维权内参【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招聘法制资讯信息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010-56212741、010-53382908、010-56212745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