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这事儿不用做

时间:2025-04-07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起诉前,这事儿不用做

家人们,在生活里,难免会遇到和别人产生矛盾,最后可能得通过打官司来解决问题的情况。这时候,很多人心里都会犯嘀咕:起诉前,需不需要告知对方呢?今天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就给大伙讲讲这里面的门道。

首先得明确,提起诉讼不需要事先通知对方。为啥呢?因为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起诉是咱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法定权利。

当咱们决定要起诉的时候,具体该怎么做呢?很简单,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这个起诉状就像是咱们给法院写的一封信,把咱和对方的矛盾事儿、咱的诉求都清清楚楚地写下来。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先进行审查,看看符不符合受理条件。要是符合,法院就会受理这个案子。

法院受理后,接下来就进入法定的诉讼程序了。这时候,法院会把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啥意思呢?就是法院会把咱们写的起诉状复印一份,送给对方,让对方知道咱们告他了,告的啥事儿。这样一来,对方就有机会针对咱们的诉求进行答辩。

家人们,这下清楚起诉前到底要不要告知对方了吧。要是还有更多法律难题,关注我,小政为你一一答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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