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抗诉案件再审裁定规定

时间:2025-04-0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检察院抗诉案件再审裁定规定

当检察院对案件提出抗诉后,法院该怎么处理呢?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给大家讲讲。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这就要求法院得高效处理,尽快决定是否再审。比如,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检察院提出抗诉,接受抗诉的法院就得在三十日内作出再审裁定。

要是案件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也就是有本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像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情况,法院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如果这个案件已经经过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过了,就不能再交其再审。例如,某案件原是基层法院一审判决,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检察院抗诉后,高级法院审查发现符合特定情形,且基层法院之前没再审过,就可以把案件交给基层法院再审。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关注抗诉案件再审裁定规定的落实,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大家要知道,检察院抗诉后案件再审有明确规则。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司法程序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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