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异议与督促程序终结

时间:2025-04-09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支付令异议与督促程序终结

当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书面异议后,事情会怎么发展呢?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给大家讲讲。

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也就自行失效了。比如说,在一个借款纠纷中,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称自己已经归还了部分借款,并且提供了还款凭证。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合理,就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不再有效。
一旦支付令失效,通常会转入诉讼程序。

不过,如果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那就不会进入诉讼程序。像上述案例中,如果债权人觉得走诉讼程序太麻烦,不同意起诉,那这个纠纷可能就需要双方再协商解决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关注支付令异议及督促程序终结规定的实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家要清楚,债务人提出异议可能会改变支付令的效力和案件走向。要是碰到相关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也会和大家一起,让支付令相关程序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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