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千万别怕麻烦

时间:2025-04-16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民告官,千万别怕麻烦

家人们,生活中有时候咱们老百姓会碰上和行政机关 “掰扯” 的事儿,也就是常说的 “民告官”,这在法律上叫行政诉讼。这时候啊,可千万不能怕麻烦。为啥这么说呢?听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给您细细道来。

在行政诉讼里,要是图省事,忽视法律规定,很可能法院就不立案,或者直接驳回咱们的起诉。就拿最高法院 2019 最高法行终 1 号案件来说,它明确指出,在一个行政案件中,被诉行政行为只能是一个,这就是咱们常说的“一行为一诉讼”原则。比如说,老张对政府的拆迁决定和补偿方案都不满意,想着在一个案子里把这两个事儿都解决了,这可不行。按照规定,他得针对拆迁决定和补偿方案,分别提起诉讼。这是因为每个行政行为的审查依据、程序都有不同,分开诉讼才能保证法院准确审理。

还有啊,要是原告或者律师在诉讼中,诉讼标的不明确,法院也会以这个理由驳回起诉。啥叫诉讼标的不明确呢?举个例子,老李告环保局,就说环保局管得不对,可具体是哪项管理措施不对,造成了什么损失,他都说不清楚。这样法院就没办法弄清楚他到底要告啥,自然就可能驳回起诉了。

家人们,“民告官”虽然不容易,但只要咱们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认真对待,就更有可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要是还有法律问题,关注我,为你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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