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丨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宝贵经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对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作出深刻阐述,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新征程上,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悟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立足职能更好发挥改革和法治对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双轮驱动作用。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的重要论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等重大问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重大论断,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指引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向前推进,书写了法治中国建设新的时代篇章。
深刻理解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原则要求。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改革和法治、法治和中国式现代化关系的内在逻辑,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将我们党关于改革和法治、法治和现代化关系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
深刻理解把握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的目标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并将其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一重要部署既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衔接,彰显了我们党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主动。
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路径措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明确提出“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实化细化了这一重大部署,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实到各领域,明确了从法治层面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任务要求,着力以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深刻理解把握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科学方法。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决定。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强调“要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进一步拓展法治作用空间,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鲜经验作了深刻总结,必将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更好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牢牢把握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和原则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们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改革和法治同步并进,开创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局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必须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特别是在依靠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上,更加需要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号令,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司法行政工作涉及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公共法律服务、涉外法治等方方面面,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进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法规制度,把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推进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实现破立统一、蹄疾步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只有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革和法治才能赢得人民衷心拥护和支持。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贯穿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在深化公证体制改革中,针对办证“难繁慢”问题,司法部在2023年紧扣“减”字,部署开展“公证减证便民”行动,有效解决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2024年紧扣“快”字,部署开展“公证提速增效”活动,推出压缩办证期限、拓展“一证一次办”等提速措施;2025年紧扣“好”字,部署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规范公证执业秩序、优化办证点设置、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努力实现公证服务质量更好、服务更优、群众满意度更高。新征程上,我们将进一步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加快完成社会救助法、医疗保障法等增进民生福祉的立法项目,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加强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制定法律法规、出台政策文件、开展执法办案等工作,都要真诚倾听人民呼声,及时回应人民关切。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国情复杂的大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探索任何改革举措、推进任何法治工作,都必须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守正创新,守好中国式现代化的本和源、根和魂,紧跟时代步伐、突出问题导向,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法治建设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推进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坚定法治自信,系统总结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功经验,用具体事实、准确数据、鲜活案例等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提升我国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决不能把法治领域改革变成“对标”西方法治体系、“追捧”西方法治实践。
坚持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是战略举措,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重要保障。新时代我们党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依靠改革为发展注入动力、为社会增添活力,依靠法治为安全划定红线、为稳定夯实基石,确保了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中心任务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改革和法治作出战略部署。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目标不动摇,始终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推进改革和法治,协同发力、共同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加快健全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做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推进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聚焦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三、全面推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各领域涉及的法治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法治服务各领域改革和深化法治自身改革贯通起来,立足职能推进重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创新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持续提升立法工作质效。政府立法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授权、清理和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工作,是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要在深入分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立法需求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落实好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以良法善治服务保障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紧扣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文化强国战略、推动绿色发展等方面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国家安全、社会治理、金融监管、生态环境、风险防控等领域法治保障,研究完善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平台经济、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法律法规制度。在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改革优化立法模式和工作机制,用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切实满足实践急需。抓紧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抓好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履行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职责,完善审查制度机制,研究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条例,促进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好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决检查到位,同时针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和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加强监督纠正,抓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权威性和公信力。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创新试点,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多措并举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更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调解工作格局,深入排查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等领域多发矛盾纠纷,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扎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更好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把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作为整体来抓,做实做细罪犯教育改造,抓紧抓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努力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目标。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改进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收官和“九五”普法规划制定,深入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意识。推进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法律服务队伍政治引领,着力提高法律服务质效。围绕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需求,进一步做实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统筹推进法学教材、学科建设,在深化协同育人上采取硬实措施,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
一体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促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要立足职能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谋划和督促落实,在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上取得实效。加强涉外法律法规供给,加快补齐急需领域制度短板,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深入实施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培育工程,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建好建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探索开展涉外法治人才“订单式”培养使用,精准对接满足涉外实务领域紧缺法治人才需求。推进“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完善域外法律查明机制,提高维护“走出去”企业和公民合法权益能力。深化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在司法协助、移管被判刑人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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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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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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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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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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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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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根据案情和所办工作的需要使用即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和《法制内参》编辑部以调研内容为主,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做舆情监测用的,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以信息化服务为主。4本介绍信有一定区别,需要一事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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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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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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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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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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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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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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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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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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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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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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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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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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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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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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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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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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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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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文章未审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您上传的文章类型或格式有问题,负面文章未经过核实的不会通过审核,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的不会通过审核。另一种情况是您上传的文章格式、栏目没有问题,属于正面宣传文章,可能因编辑人员时间问题未能及时审核,我们的编辑人员会尽快为您进行处理。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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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网站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组成,204个网站的备案主体30多家企事业单位就是这个项目组织机构构成部分,各自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运作该项目。由牵头单位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行使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和各项权义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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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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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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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的资讯信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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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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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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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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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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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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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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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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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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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 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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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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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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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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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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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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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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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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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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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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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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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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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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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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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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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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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成立总部不要求必须设立办公室,如果有办公室想挂牌的,可以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某市调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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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领域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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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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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根据申请人居住地,户籍地或日常业务范围确定。 工作内容: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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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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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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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日上传选题申请介绍信当天审核,当天寄出,节假日上传的选题需到工作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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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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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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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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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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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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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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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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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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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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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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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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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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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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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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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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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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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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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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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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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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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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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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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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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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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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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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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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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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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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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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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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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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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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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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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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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