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上诉状总抓瞎?先分清“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

时间:2025-06-0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写上诉状总抓瞎?先分清“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

写上诉状总抓不住重点?明明有理却败诉?很可能是你混淆了这两个关键概念!今天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就带大家搞懂“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让法律文书不再白写!

一、事实认定:还原案件“真相拼图”

事实认定就像侦探破案,要确定“到底发生了什么”,需用证据还原核心事实:

行为是否存在:对方说你诈骗,就要看是否有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责任人是谁:合同纠纷中,谁违约、谁签字,都要靠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锁定;

情节轻重:盗窃案中,金额多少、是否初犯,直接影响量刑。
案例:某正当防卫案,法院通过监控视频、证人证言,最终认定当事人未防卫过当,就是典型的事实认定过程。

二、法律适用:给事实“对号入座”

确定事实后,要用法律条文“定性量刑”。比如同样是骗钱:

诈骗公私财物→适用《刑法》第 266 条,定诈骗罪;

在合同签订中骗钱→适用《刑法》第 224 条,定合同诈骗罪。
写文书必看:分清概念,直击要害!

上诉状重点:若认为事实认定错误,就列举新证据、指出原判决矛盾点;若质疑法律适用,直接对比正确法条与原判决的差异。

避坑指南:别在上诉状里既说“事实不清”又说“法律用错”,逻辑混乱反而削弱说服力。

打官司就像拼图,事实与法律缺一不可!你写法律文书时踩过哪些坑?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避开 “无效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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