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发言别乱讲!时刻牢记“三要三不要”

时间:2025-06-0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法庭发言别乱讲!时刻牢记“三要三不要”

第一次上法庭紧张到语无伦次?一句话说错,几十万赔偿打水漂?别慌!掌握庭审发言“三要三不要”原则,让你在法庭上从容表达,胜诉更有把握!今天全国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结合《民事诉讼法》,手把手教你避开雷区!

三要:让法官快速get你的重点

逻辑清晰有条理:法官每天处理大量案件,发言必须简洁明了。按照“事实 + 证据 + 法律依据”的结构陈述,比如 “2023 年 5 月 1 日我向被告转账10万(见转账记录第3页),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这属于借款关系”。

精准反驳有技巧:面对对方证据,牢记《民事诉讼法》第76条质证要点,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入手。对方拿出聊天记录,直接回应:“该证据未经原始载体核对,来源存疑,且与本案争议焦点无关,我方不予认可。”

重点突出不啰嗦:每个观点控制在30秒内,用“第一、第二”分点阐述。避免长篇大论,把关键信息清晰传递给法官。

三不要:这些坑千万不能踩

不要情绪化发言:离婚案中,女方因愤怒指责对方,结果财产分配比例从60%降至50%。庭审不是吵架,保持冷静,用事实和法律说话。

不要轻易自认不利事实:合同纠纷中,一句“无异议”可能让你多赔几十万!不确定的证据,当场回应:“该证据需庭后核实,我方将提交书面质证意见。”

不要纠缠无关细节:对方说一些无关紧要的内容,直接回应:“此陈述与本案无关,请法庭不予采信。”聚焦核心争议,别陷入无效争论。

记住,庭审发言的关键是说服法官。掌握这些原则,再复杂的官司也能从容应对!你在庭审中遇到过哪些“社死瞬间”?评论区聊聊,咱们一起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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