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赚钱的组织也算 “法人”?这些知识要知道!

时间:2025-06-1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不赚钱的组织也算 “法人”?这些知识要知道!

村里的小学、镇上的养老院,这些不赚钱的组织和 “法人” 有啥关系?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十七条解释:为公益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分钱的组织,就是非营利法人,像学校、基金会都算!

王大爷家门口的 “夕阳红养老院” 就是典型。去年有亲戚想投资入股,要求每年分红,被院长拒绝:“咱们是非营利法人,赚的钱都得用在老人身上。” 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在社区普法时强调,非营利法人的关键是 “不分红”,就算赚了钱,也不能给老板或股东私分,必须用于公益目的。

现实中,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曾发现某民办幼儿园打着 “非营利” 旗号,却给投资人分红。经调查,该幼儿园被取消非营利资格,还得补缴税款。所以,区分营利和非营利法人,关键看是否 “分钱”,别被名义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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