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签合同办事儿?法律给“身份”了!‌

时间:2025-06-13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村委会签合同办事儿?法律给“身份”了!‌

村委会出面签修路合同、贷款、管集体财产,凭什么?背后有“法人”身份撑腰!

‌法律依据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一条讲得清楚:‌村委会和居委会,在法律上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有了这个身份,就能代表村民/居民,名正言顺地开展各种民事活动!

‌村里办事儿更顺了:‌

‌王家村修路:‌村委会直接以法人名义跟施工队签合同,还能代表村里去银行谈贷款,流程规范多了。

‌李家村管资产:‌如果村里暂时没成立专门的合作社或公司,村委会还能‌代行管理集体资产‌。比如组织土地流转、把集体赚的钱公平合理地分给大家。

‌有“身份”好处多:‌以前有些村没搞清这个法人身份,办事瞎凑合。比如签土地出租合同没用村委会的公章,结果扯皮不断。而那些规范操作的村子,无论是引进项目、搞建设还是签协议,都顺顺利利。‌记住:这个法人身份,既让村委会做事更有底气、更规范,也要求它必须依法办事,真心实意为大伙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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