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可能藏着坑!3个风险要警惕,别稀里糊涂吃了亏

时间:2025-07-28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诉前调解可能藏着坑!3个风险要警惕,别稀里糊涂吃了亏

“官司还没开庭,法官说先调解试试,要不要答应?” 不少人觉得“调解能快点解决问题”,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提醒大家诉前调解(开庭前的协商)没那么简单,这3个风险得提前想到,不然可能白忙活!

一、对方主动要调解?可能是想摸你的底

有的被告嘴上说“想好好解决”,实际是想套话:“你手里有啥证据啊?”“最少能接受多少补偿?”一旦你把底牌(比如“我只有这2个证据”“少赔1万也能接受”)说漏了,对方就会针对性准备,到了庭审反而占优势。

记住:调解时可以谈方案,但别说“我证据少”“我急着用钱”,核心证据和底线打死别露!

二、案子可能被拖慢,急着维权别轻易等

《民事诉讼法》规定诉前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但有些案子会被拖延。比如你急着要回救命钱、等着赔偿款给家人治病,一旦进入调解,对方可能故意“今天说没时间,明天说再想想”,拖到你耗不起。

要是你急需解决问题,觉得调解在浪费时间,可以明确告诉法官“不同意调解,要求尽快开庭”——这是你的权利,法官不能强迫。

三、警惕“人情调解”,签了字想翻案难

极少数情况下,要是对方有关系,可能出现“偏向性调解”:法官明里暗里劝你“少要点算了”“差不多就行”,甚至暗示“不调解开庭也未必赢”。这时候千万别妥协,因为调解成功后,《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 “调解书生效后不得上诉”,想反悔几乎不可能。

记住:调解必须自愿、公平,觉得被施压就果断拒绝,别为了“面子”签委屈协议。

诉前调解不是不能选,但要睁大眼睛:别交底、别被拖、别妥协。要是拿不准,就先问自己“是不是急着解决”“对方诚意够不够”,或者找懂法的人参谋参谋。你经历过诉前调解吗?有没有遇到过这些情况?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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