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冀中地区:巡回检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时间:2025-08-0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找回被多计算的4天刑期

  保定冀中:巡回检察纠正一起刑期计算错误案件

  “谢谢检察官帮我纠正了刑期计算错误问题,让我能如期回家,我现在已经回归正常生活了。”6月30日,凌某专门给河北省保定市冀中地区检察院打来电话致谢。

  5月27日至5月30日,该院对保定市看守所开展常规巡回检察,为了便于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该院专门在调查问卷中设置了反映问题和约见检察官一栏。5月28日,该院在统计分析调查问卷时,发现凌某写明要向检察官反映问题,检察官随即与在押人员凌某谈话了解情况。

  凌某反映,其曾在湖南某市看守所被羁押过4天,但这4天没有被计算在刑期内。检察官立即调阅凌某案卷,发现2023年8月9日凌某被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因拒不到场服刑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24年12月4日被湖南省某市公安机关抓获后羁押于湖南某市看守所,12月7日被保定市警方带回保定市看守所执行,执行通知书未写明羁押抵刑时间。

  按照原执行通知书,凌某将于6月7日释放。时间紧迫,为了能让凌某按正确时间释放,该院立即与原审法院联系说明问题,并督促保定市看守所向原审法院发函,最终仅用两天时间便“找回了”凌某被多计算的4天刑期。凌某于6月3日被如期释放。

  刑期无小事,巡回检察守公平。此次巡回检察精准纠正刑期计算错误,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生动实践,真正做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薛芹)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7/t20250715_7012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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