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整治 在依法监督中深化合作

时间:2025-08-0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监督活动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中期推进会召开

  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整治 在依法监督中深化合作

  芜湖6月12日电(记者单鸽 吴贻伙)6月12日,在2025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在安徽芜湖召开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活动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中期推进会。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增设了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成为检察公益诉讼法定办案领域。今年2月,最高检启动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监督活动。“截至5月底,各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推进会上,河北、江苏、山东、安徽、河南等5个大运河沿线省份,山西、内蒙古、江西、陕西等4个文物大省(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作经验交流。来自市、县两级检察院和基层乡镇的代表也从自身角度介绍了参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经验。全国人大代表李杨、刘琴,“益心为公”志愿者张鲁融参加推进会,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建议。

  受邀参会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深化协作意识,强化协作治理,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还存在着办案力度相对不足、办案结构不均衡、总体办案质效不高等问题。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提升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将其与生态环境、食药安全等领域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去谋划推进,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在深化大运河沿线“三名”保护监督活动上下功夫,由点到面、由浅及深,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整治,从单一文物保护向同类文物或文物群体整体保护转变;要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注重听取行政机关的宝贵建议和专业意见,在依法监督中深化合作,在良性沟通中增进共识。

  大运河沿线省(市)检察机关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506/t20250613_6982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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