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19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平台监管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县域内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信息编码登记、未定期开展排放检验,枣强县检察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

  19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平台监管

  “我们公司的叉车已经在生态环境局报备登记了,环保标牌也都贴上了。今后如果添加新机械,我们会第一时间去登记报备的。”近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一起督促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开展“回头看”时,一家物流公司经理说道。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以柴油、汽油等为能源,主要包括叉车、挖掘机、装载机等,如果尾气排放不达标,会对大气产生污染。

  今年1月份,枣强县检察院收到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推送的一条线索,线索反映县域内多家企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信息编码登记、未定期进行排放检验,存在严重环境污染隐患。

  接到线索举报后,该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立即采用“数据碰撞+实地踏查”方式对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细致排查,查明县域内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编码登记、未按期进行排放检测等问题,存在大气污染风险,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3月,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积极履行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职责,督促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信息编码登记、按期进行排放检验,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信息共享,摸清县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底数、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堵塞监管漏洞。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并组织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编码登记工作。截至今年4月底,该行政机关已督促未登记备案的23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备案162辆,41辆未正常使用(报废、出售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企业已出具证明,35辆完成备案后正在系统中申请环保标识。目前,197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纳入平台监管。

  为强化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实现数据的共享与动态更新,该行政机关已致函各相关单位并建立微信群,促进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检力度,对在用机械本地编码登记总量的20%开展年度抽检,对在年度抽检中超标排放、违规在低排放控制区内使用的进行依法依规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5/t20250529_69753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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