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桥东区:推动辖区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规范化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

  强化公益诉讼

  推动辖区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规范化

  为进一步巩固乡村医疗废物处置规范化管理成果,5月8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辖区内乡村卫生室存在生活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未分类处置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行动。经实地复查确认,全区各级各类257家医疗机构均实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形成了推动辖区医疗废物管理处置规范化的合力,切实保障了群众利益。

  2月28日,桥东区检察院通过河北省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随手拍”功能获取线索,辖区内乡村卫生室存在生活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未分类处置的情况。桥东区检察院立即对辖区内3个乡镇、12个行政村的医疗卫生室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发现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废料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桥东区检察院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向相关行政单位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未规范处置医疗废物的乡村卫生室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准确掌握辖区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并加强检查,及时消除医疗废物造成的公共卫生安全隐患。检察建议发出后,桥东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相关行政单位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讨论研究落实规范乡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

  经过整改后,截至目前,辖区已建立8个医疗废物暂存点,按照“乡镇卫生院集中收集点负责收集、转运乡镇所在地片区内个体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公立医院集中收集点负责收集、转运所属街道内个体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原则,形成了有序高效的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流程。同时,所有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19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与城洁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签订率达100%,实现医疗废物全流程规范化管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5/t20250529_69761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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