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藁城:揭开 “山寨”糖果真相

时间:2025-08-05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揭开 “山寨”糖果真相

  ——石家庄市藁城区检察院办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始末

  “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给了我们力量和底气!”近日,国内某品牌糖果公司的工作人员给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寄来一封感谢信。

  这封感谢信的背后是藁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假货流入市场

  2022年,颜某在成为一段时间的国内某品牌糖果的代理商后,认为销售正品糖果利润低,萌生了真假糖果混同销售的念头。

  随后,颜某找到了刘某、黄某,3人共同出资成立了晋江某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和泉州市某食品贸易有限公司。颜某负责进货、销售等主要经营事务,刘某、黄某负责打包发货等具体工作。

  2022年10月起,颜某将假冒与正品糖果混同销售。

  2023年12月,国内某品牌糖果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市场验货时发现,藁城区内部分商店销售的糖果口感与正品不同,商标图案粗糙,怀疑是假货,遂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2023年12月5日,颜某在将购入的8.6万元假冒糖果发运至石家庄某地时,被藁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扣。

  经调查取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案涉嫌刑事犯罪,遂向石家庄市公安局藁城分局移送了案件线索及查获的产品,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集生产、供应、售假于一体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黑灰产业链逐渐浮出水面。

  全链条打击

  2024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藁城区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颜某、刘某。藁城区检察院经审查案卷材料并综合考量颜某、刘某各自的地位和作用、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决定批准逮捕颜某、不批准逮捕刘某。

  “颜某的上游是谁?”检察官发现这些假冒糖果来源不明,流向难以追踪,给证据固定和链条完善带来挑战。

  随后,藁城区检察院详细列明《继续侦查提纲》,与公安机关多次会商,分析研判,引导督促公安机关深挖制假源头,实现全链条打击。

  在检察机关的指引下,2024年3月下旬,公安机关根据颜某的供述及资金往来情况,准确锁定了向颜某销售假冒糖果的陈某和王某,依法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糖果及大量印有国内某品牌糖果商标标识的纸箱、包装袋和伪造的合格证等物品。

  经鉴定,被查扣的假冒糖果价值27万余元。

  “这是一起典型的上下游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陈某和王某主要负责生产,颜某主要负责对外销售,两家公司联系十分紧密。

  2024年6月,公安机关以颜某等5人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藁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精细化办案

  在案件办理中,藁城区检察院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针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承办检察官耐心开展释法说理,深入浅出阐释认罪认罚有关规定,促使颜某等5人全部自愿认罪悔罪,在提起公诉前均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

  同时,检察官还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全面考量颜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对组织策划、起主导作用的颜某、王某依法从严惩处,提出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的量刑建议。对参与较晚、仅从事辅助工作且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陈某、刘某、黄某,依法建议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意见,5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为有效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联络国内某品牌糖果公司,依法告知商标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并及时通报诉讼进展情况,就涉案商品鉴定、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价格认定等情况听取了商标权利人意见,充分保障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经审查发现,颜某等5人的行为不仅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还损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法院全部采纳,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遏制了侵权假冒食品的流通,保障了食品安全。

  2024年6月,藁城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颜某等5人提起公诉,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5年1月24日,藁城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意见,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颜某等人三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陈某等3人适用缓刑。现判决已生效。4月25日,该案例被省检察院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你能分辨出这两种糖果之间的差异吗?是否能够准确识别出哪一款是假冒产品?”4月23日,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藁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走进街头巷尾,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以此案为例,向过往的市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助力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507/t20250727_7063210.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法制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