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争有我 检察榜样】尚晨蕾:把大案要案疑难案办成精品案
把大案要案疑难案办成精品案
——走近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尚晨蕾
面对贩毒犯罪分子,她不惧挑战在法庭上依法控诉;面对错综复杂的案情,她沉心静气抽丝剥茧寻找真相;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她真心实意用行动温暖民心……她就是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尚晨蕾。
“办理重罪案件,每一个处理决定都是生与死、轻与重的考量,更要用‘求极致’的精神去办。”尚晨蕾深耕命案和毒品犯罪案件办理领域,以“办精案”的要求,承办的几十起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取得了“零错诉”的优异成绩,诠释了新时代检察官的工匠精神与为民初心。
从检11年来,尚晨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河北省先进工作者”“河北省十佳公诉人”“河北省模范检察官”等称号。
现场验证严防冤错案件
2019年以来,尚晨蕾一直从事重大犯罪检察工作,所办案件性命攸关,不容出现丝毫差错。
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辩解:“她当时是清醒的,她坐在窗户上想拽我一起下去,我一呼啦,她就掉下去了”“她是自己掉下楼的”……
为了弄清嫌疑人有没有说谎,尚晨蕾除了复查物证、与侦查人员交流,还像往常一样带领办案组前往该案犯罪现场去复核、验证。
勘查时,尚晨蕾认真观察窗框损坏情况,测量窗台、窗框等处距离,与现场勘验照片进行比对,随后,她打开窗户想坐到窗框上,因无任何保护设施,身边的同事立刻紧张地拉住她。
“不行,再危险我也必须坐上去试试,才能印证法医对伤痕形成机制的判断,才能知道他的辩解是否站得住脚!”
通过亲历尝试,结合法医的鉴定意见,她心中豁然开朗:正如法医所说,如果被害人坐在窗台上,在拉扯过程中不会产生右侧腋下至髂嵴部的划伤痕迹。而如果按被告人曾说过的被害人站在床上,那根据床到窗框的距离和被害人身高比例,也不能自行掉出窗外。
亲历现场带来的直观感受和物理验证,像一把钥匙,打开了真相的大门。
最后,该案顺利提起公诉,并在庭审时申请鉴定人出庭,有力回击了被告人的种种辩解,正义的审判如期而至。
“这只是我去过的众多命案现场中的一个。”尚晨蕾说,亲历现场有利于审查证据,更好地将犯罪事实和在案证据进行串联和对接,进而形成更为完整的证据体系,作出相对符合真实情况的司法判断。
胆大心细铁证突破“零口供”
“她办案,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胆大心细、果敢担当。”唐山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尚晨蕾有着超乎寻常的耐心和近乎偏执的严谨,对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证据都反复推敲,力求完美。
这种特质,在她办理那些狡猾罪犯负隅顽抗的“零口供”案件时,展现得淋漓尽致。
2024年,一起棘手的贩卖、运输毒品案摆上了尚晨蕾的案头。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2019年9月联系接收上家向其邮寄的毒品,帮助取包裹的第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王某某却外逃,直至2023年投案。但王某某和“上家”如同约定好一般,对这次毒品邮寄交易闭口不谈,拒不认罪,形成“零口供”困局。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王某某被取保候审中,“上家”因另一起毒品犯罪在外地服刑。
“包裹寄件人能够确定;包裹收件人用假名,所用电话号码也能证实是王某某此前向他人打听借用过的号码……凭这些核心客观证据,就足以对王某某采取更严厉的强制措施——逮捕!”尚晨蕾的目光聚焦在如何反证嫌疑人的辩解、如何对“上家”进行突破。
随后,一场与时间赛跑、与罪犯斗智斗勇的硬仗便开始了。尚晨蕾引导侦查机关补强客观性证据,重点围绕王某某的辩解详细取证,调取多名吸毒人员证言,全力夯实证据链条。
与此同时,尚晨蕾敏锐地意识到,突破“上家”是撕开整个案件的关键突破口。于是,她引导公安机关将“上家”依法押解回唐山进行追诉。她多次到看守所提讯,向其表明没有口供该案也能提起公诉的坚定态度,积极与“上家”的辩护律师沟通,最终“上家”认罪认罚,并当庭指认其下游买家王某某。
在审判阶段,辩护人提出王某某贩卖毒品的事实只有购毒者的证言,对此尚晨蕾据理力争,用电子转账记录、证言涉及的详细时间地点、其他吸毒人员关于王某某涉毒的证言等证据进行分析答辩。“零口供”的堡垒,在尚晨蕾抽丝剥茧的智慧和铁证如山的证据面前,轰然倒塌。 最终,法院认可检察机关的意见,认定了王某某“零包”贩卖的事实,未采信辩护人提出的“非法持有毒品罪”,全案认定贩卖毒品。
类似的攻坚战,在尚晨蕾的办案生涯中并非个例。
“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大,但往往作案过程隐蔽、犯罪手段狡猾,给取证带来巨大挑战。”尚晨蕾总结道,“重罪检察官应当适应新形势新考验,不断提升引导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能力,善于运用科技手段挖掘、固定关键证据,才能确保对毒品犯罪的有效打击,不枉不纵。”
为民司法做实“后半篇文章”
尚晨蕾深知检察官不仅要打击犯罪,更要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展现人文关怀,做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工作中,尚晨蕾随身携带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里面详细记录着众多案件的思维导图,图中总会有一项分支显示着要提出检察建议、要进行被害人家访、要联动开展救助等等。这本笔记本,是她践行“案结事了人和”理念的路线图。
笔记本中清晰地记载了尚晨蕾第一次到被害人家中走访的情形。那是她正式成为员额检察官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
案件审结了,罪犯伏法了,但两名被害人身后留下的破碎家庭却深深牵动着她的心。在主动了解两名被害人家庭情况后,她多方奔走,详细整理材料,向控申部门反映情况,一次性为5名家属争取到司法救助款项。
如今,“被害人家访”不仅是尚晨蕾坚持的办案步骤,也成为唐山市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办理命案时的必经程序。
2024年,尚晨蕾在办理一起恶性案件时,发现案件中相继出现“事实孤儿”。
“孩子是无辜的,他们的未来不能因为父母被害而蒙上阴影。”于是,尚晨蕾立刻行动起来,在向未检部门同事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救助的相关政策后,联合检察机关的未检、控申部门和案发地基层院,多次与民政、教育、妇联等相关部门沟通,最终为3名少年儿童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和每月发放的基本生活费,协调教育部门减免相关费用并进行专业心理辅导,一对一安排“爱心妈妈”开展生活关爱。
记者手记
法度是准绳 民心是归处
在命案现场,她踏过凝固的血迹,冒险坐上无防护措施的窗框,只为验证一道伤痕形成的物理轨迹;在“零口供”的困局前,她潜入电子数据的深海,从基站定位到破碎的聊天记录,打捞出沉默的真相。尚晨蕾的办案日常,是用如山铁证刺破狡辩的迷雾。
然而她的检察地图上,终点不只是法庭的判决。那本厚厚的办案笔记里,思维导图的分支总延伸至破碎的生活现场:检察建议、被害人家访、司法救助联动……法槌落下,恰是她“后半篇文章”的起点。当恶性案件催生“事实孤儿”,她奔走于未检、民政与教育部门之间,为5名孩子织就了一张包含基本生活费、学费减免与“爱心妈妈”的生活兜底网。法律在此刻显影为具象的温度:“案结”不是句号,“事了人和”才是司法的终极刻度。
“办案就是办人生。”尚晨蕾此言,道破了重罪检察的双重使命——法度是准绳,民心是归处。在罪与罚的逻辑之上,将人的尊严与苦痛纳入正义的运算,让每一宗“精品案”既经得起法律的凝视,亦能安放民心对光明的朴素信仰。这或许正是新时代检察官所承载的“工匠精神”的注脚。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507/t20250729_70668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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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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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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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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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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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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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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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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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