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房产要登记,不然不算数

时间:2025-08-12 来源:法制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处置房产要登记,不然不算数

老张在镇上有套老房子,是上世纪 90 年代合法建造的,一直没办房产证。去年他把房子卖给同村的小王,签了协议收了钱,小王也搬了进去。可后来老张反悔了,说房子没办登记,买卖不算数。

小王急得找村委会调解,村委会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说:“老张虽然盖房时就拥有房子物权,但处分这房子得办登记,没登记的话,买卖确实不产生物权效力。” 最后小王只能让老张退钱,白忙活了一场。

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在报道这个案例时强调:“合法建造的房子虽然盖好就归你,但想卖、想赠送给别人,就得先办房产证,再办过户登记。” 就像城里的商品房,哪怕你住了十年,没办过户给买家,房子还是你的,买家付了钱也拿不到物权。

中心工作人员在集市上给农民算账:“一套 10 万的房子,过户登记费也就几百块,别省这点钱,不然钱房两空更吃亏。” 现在村里卖房的人都知道,签完协议第一件事就是去办登记,“白纸黑字加登记,才算是把房子真正交到对方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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