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刑事检察中的应用与发展
当前,人工智能的突破性发展为破解传统办案瓶颈、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提供了全新路径,其在刑事检察领域的深度应用已成为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刑事检察智能化转型的现实动因
当前,刑事检察工作面临三重挑战,促使智能化转型加速推进。
一是刑事案件规模与现实司法资源存在不平衡。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仍处于较高水平,部分地区基层检察官年办案量甚至突破300件。检察人员将大量时间投入案卡填录、法律检索、案例查询、文书制作、数据统计等工作,容易导致实质审查时间被挤压、调查核实难开展,形成“重流程、轻判断”“重阅卷、轻核实”的审查方式,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存在一定冲突。
二是传统审查模式与法律监督需求不适配。法治建设纵深推进的当下,司法实践对刑事检察监督的精细化、精准化提出更高要求,但以人工审查卷宗为主的传统模式存在显著局限性。案件量的增长与案情复杂化使得卷宗审查负荷加大,人工逐页翻查的线性审查模式难以在有限周期内完成全要素筛查。如仅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中的程序性监督点就有数百个,实现全面有效监督很大程度上依赖办案人员个体经验与知识储备,而对于新类型、跨领域、疑难复杂等案件,专业认知盲区易导致关键监督线索失察漏判。
三是检察履职能力提升速度与新型犯罪案件办理需求不适应。随着科技飞速发展,新型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犯罪手段迭代速度不断加快,网络犯罪、跨境犯罪、金融犯罪、涉知识产权犯罪及新型毒品犯罪等呈现技术化、专业化、隐蔽化特征,对检察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和技术运用能力提出挑战。有的检察人员对新兴技术、金融知识、网络取证、数据安全等领域知识掌握不足,难以准确把握新型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证据标准。特别是在人工智能兴起并普及后,相关犯罪利用开源技术的便捷性与智能工具的低门槛,增加了深度伪造、AI换脸、批量仿冒、智能入侵等大量智能化手段,而检察机关尚未建立起针对新型犯罪案件办理的系统化、专业化培训机制,办案人员缺乏及时有效的应对策略,部分复杂案件办理和犯罪预防工作面临困境。
人工智能的突破性发展为破解上述困境提供了助力。其核心特征已从早期的“人类智能模拟”转向“复杂系统涌现”,通过深度学习突破静态知识库局限,具备数据驱动的自主决策与创新能力。大语言模型与生成式AI深度赋能法律文本处理,可精准解析法条语义、提炼案情摘要等;多模态AI实现卷宗文本、图片、音视频等多维度证据融合分析,构建可视化证据链;刑事检察专业知识库整合法律规则与实践经验,辅助类案推送与量刑参考;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化身“卷宗解析引擎”,自动提取关键信息,构建标准化案情数据库。这些多元技术协同构建起刑事检察全链条智能支撑体系,推动刑事检察工作向精准化、高效化、智能化跃升,为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技术路径。
人工智能应用于刑事检察的实践探索
在最高检“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指引下,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刑事检察“办案、监督、管理”全流程的深度应用,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2025年,贵州省检察院统筹在工作网部署DeepSeek大模型后,着力打造检察智能化应用生态,探索业务应用场景500余个,编制发布两期85个应用、80余万字的提示词汇编,验证应用场景330个,研发智能体100余个,初步形成涵盖平台建设、应用框架、优化路径及配套设施的完整生态,在刑事检察领域的实践具有一定代表性。
一是在案件办理领域构建智能协同新生态。专业知识库整合法律法规、案例库、学理专著等7大类33小类资源,应用检索增强生成技术有效降低AI幻觉。如张某危险作业案中,检察人员通过该知识库实现对专业性行业规范与技术标准的证据审查,在提示词引导下,借助知识库与智能分析模型实现智能预判,有效弥补专业知识短板。证据链智能分析体系通过提示词引导模型完成“智能证据摘录—智能事实认定—智能法律分析”三步审查,已应用于盗窃、危险驾驶等类案件,证据审查效率有效提升,办案周期有效压缩。量刑建议智能辅助工具对全省历史办案数据与法理逻辑进行融合,如王某盗窃案中,自动提取涉案金额、次数、到案情况等核心要素,推送类案量刑参考并生成建议范围,保障类案同判。出庭支持公诉智能助手整合刑事法学理论、辩论策略等知识库,实时调用法律知识与证据,如在某重大涉众型案件庭审中,帮助检察官即时回应辩护人12项争议点,有力提升公诉质效。
二是法律监督领域智能化创新成效显著。立案监督智能识别机制通过全要素知识图谱,自动筛查应立未立、不当立案等7类典型违法情形,准确率超过90%。侦查活动监督智能提取系统整合27类445项常见问题,嵌入236个监督点,对强制措施、证据收集等十大场景进行智能分析,证据分析效率大幅提升;内置的诉讼期限智能预警,实时监控是否超期立案、撤案后是否及时解除强制措施等。审判监督智能审查平台针对诉判不一、程序违法等26项问题,自动开展法条比对与判决逻辑校验,发现判决引用法条错误,推动再审改判。刑事执行检察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智能体已形成32.6万字的提示词,覆盖173个业务场景,办案效率大幅提升。融合治理智能参与系统通过挖掘司法数据价值,识别社会治理漏洞,推送风险线索至相关部门,促进协同治理。
三是智能化案件管理实现从“事后评查”向“全程管控”升级。检察监督数据智能分析模块接入案件报表数据,深度挖掘案件时间分布、地域特征等规律,生成可视化报告辅助决策。侦诉审差异管理监督体系构建结构化“数据池”,一键定位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差异点,单案比对耗时从数小时压缩至10分钟,试点地区2024年2000余份公诉文书实现“线上比对”全覆盖,要素提取效率提升6倍。案件质量智能检查评查系统依据不捕不诉规则、高发罪名评查规则等,自动核查案件处理正确性。
刑事检察智能化转型面临的问题与未来展望
刑事检察智能化转型是提升司法效能、维护司法公正的必然趋势,但过程中潜藏的多维风险不容忽视,需以系统思维予以破解。
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技术层面,数据安全风险突出,刑事检察数据高度敏感但大模型安全防护体系尚不健全;AI幻觉因生成式原理、数据偏差等可能产生错误输出,误导办案;“数据孤岛”与质量缺陷限制模型效能,数据录入错误、标注模糊影响可靠性。二是制度层面,责任认定不够清晰,AI辅助决策出现不良后果时,开发者、部署者与检察人员责任划分不明;过度依赖AI可能让渡司法裁量权,侵蚀司法亲历性原则;AI生成报告的证据地位及其合法性、可采性尚无清晰定位;AI在司法中的角色、权限缺乏系统性规定。三是伦理层面,过度依赖AI可能导致检察人员专业能力退化;AI若被恶意操控,可能引发权力滥用;决策透明度不足易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影响司法公信力。
面向未来,需重点从五个方面推进构建“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共生”的司法生态。
一是强化智能辅助协同性。核心是确立“AI辅助,检察官主导”原则,明确检察官为司法决策最终责任主体,AI仅提供分析、提示等辅助功能,其结论需经检察官独立审查。建立AI辅助决策日志全程留痕与异议标注机制,优化人机交互界面,对阅卷审查实行分步式管控,确保过程可视可控。智能审查中严格落实法条、证据、案例一键溯源,避免大模型幻觉。结合智能工具特点优化受案、审查等全流程,推动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将AI基础知识、操作技能等纳入检察人员常规培训与考核,联合高校培养“法律+技术”复合型人才,筑牢人机协同基础。
二是提升智能辅助专业性。法律领域因涉及基本权利与公权力的合法性,对智能辅助的精准度要求极高。加大可解释性与公平性算法研发,确保证据审查、量刑辅助等关键场景可解释、可审计。针对刑事检察各场景打磨标准化提示词模板,构建专门智能体。科学构建本地知识库,精选权威资料,融入知识图谱,提升专属大模型专业度。针对复杂罪名与疑难案件对模型进行训练,在保留基础能力的同时提升专业精准度。
三是增强智能辅助系统性。技术端需打破部门壁垒、畅通诉讼流程,提升数据质量与系统集成度;应用端需实现多场景覆盖,重点开发五大应用:智能协同审查,自动识别收案条件、匹配法条、审查证据,形成“AI建议—检察官决策—系统反馈”闭环;智能审讯辅助,融合方言识别、微表情分析与元宇宙虚拟检察官技术,自动生成笔录与策略;智能辅助出庭,通过数字人实时分析庭审、提供论辩支持,可视化还原案发现场;智能监督助理,对接公安数据实现实时监督,转化监督模式,挖掘案件关联;智能数据管家,实时统计分析数据,通过可视化辅助决策,建立质量预警模型。
四是强化智能辅助规范性。建议推动国家层面制定司法AI应用原则、准入标准与责任框架,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由最高检牵头,联合科研机构制定覆盖数据治理、算法研发、安全测评等的全链条技术标准,保障系统互操作性。对于核心业务,AI系统实行强制备案与定期第三方审计,审计内容涵盖性能、公平性等,结果依法公开。建立分级响应与追责体系,明确风险事件处置流程;畅通权利救济渠道,保障诉讼参与人对AI决策的知情权与质疑权,完善复议、复核机制。
五是保障智能辅助安全性。在保障安全和隐私前提下,推动跨部门数据按权限有序共享。部署纵深防御体系,建立人工智能系统安全漏洞常态化检测与应急响应机制,定期进行攻防演练和风险评估。制定检察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强调公平正义、人权保障、透明负责、隐私保护等核心价值。将AI伦理教育融入培训,培育检察人员科技伦理素养。加强公众沟通与透明度建设,在保护办案秘密前提下,适度公开AI应用范围、基本原理、保障措施,发布典型案例,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在数字技术与司法文明深度融合的时代,刑事检察智能化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建立动态平衡机制:既要释放人工智能在技术性事务中的效能优势,解放检察人员生产力;更要坚守司法主体性边界,明确AI的辅助定位,确保刑事诉讼的亲历性原则、程序正义原则及人权保障原则不受技术侵蚀。未来的刑事检察智能化,应以审慎包容的态度,在坚守司法本质的前提下拥抱技术创新,让人工智能成为提升司法效能的工具而非主宰司法价值的主体。唯有如此,才能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技术进步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正义的力量。
(作者为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法学博士)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508/t20250818_7039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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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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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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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是我们中心会员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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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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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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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发展行业细分类别的网站,以网站站群模式运营,可以形成规模效应。在提高平台知名度、影响力、话语权、竞争力的同时,可以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更精准、更个性化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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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员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人工审核,通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末为休息日,没有人及时审核,需工作日审核后方可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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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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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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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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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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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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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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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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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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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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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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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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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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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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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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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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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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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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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