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宽甸:法治副校长“三必到”

时间:2025-08-25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6月,辽宁省宽甸县大川头镇某中学的两名学生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班主任介入后,双方家长各执一词,矛盾未能平息。该校法治副校长、宽甸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馨接到学校求助后,当天就赶到学校。刘馨分别与两名学生谈心,用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帮他们厘清“玩笑”与“侵权”的界限,并结合类似案例向二人讲解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最终,两名学生握手言和,双方家长也达成和解协议。

  这场及时有效的介入,源于宽甸县检察院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的生动实践。2024年底,该院检察长石宏受聘担任宽甸县第一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拉开了全院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提质增效的序幕。截至今年5月,该院已选派18名政治素质高、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全县41所中小学校全覆盖。

  为推动法治副校长队伍实质化履职,宽甸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教育局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法治副校长要做到“三必到”:校园发生重大矛盾必到、开展法治教育必到、参与家校共育必到,每学期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师法治培训、家长法治课堂等活动。

  针对农村地区学校留守儿童多、城区内学校学生网络接触频繁等问题,宽甸县检察院推行“点单式送法”,解决以往普法“大水漫灌”、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宽甸县第一高级中学“点单”网络安全教育,检察官便带着“青少年网络犯罪警示录”进校园,用本地案例讲清“帮信罪”“网络诈骗”的坑。宽甸镇中心小学“点单”防性侵教育,检察官就设计了“身体的小秘密”互动课堂,通过模拟场景和角色扮演,帮助提升学生的自护意识和能力。

  “以前觉得法治课生涩难懂,现在检察官的普法内容都是我们急需的,学生听得进去、记得牢!”宽甸县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王治纲对这种普法形式赞不绝口。今年以来,宽甸县检察院集中开展“线上+线下”普法教育活动15次,覆盖全县中小学师生,取得良好效果。

  (通讯员杨勇)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8/t20250814_7036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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