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以巡回检察助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效发展

时间:2025-08-26 来源:青海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期,海东市检察院成立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组,通过“派驻+巡回+科技”模式,对六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一轮常规巡回检察,全面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巡回检查组以“查、核、谈、访”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阅矫正人员档案资料、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谈话、与矫正对象谈话、实地走访、查看信息化平台,重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接收、日常监管教育、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程序、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累计查阅矫正对象档案300余人次,抽查解矫档案80余人次,随机抽查六县(区)23个司法所,与社区矫正对象谈话100余人次,与工作人员谈话20余人次,实地走访30余人次。

  

  

  

  

  通过此次巡回检察,进一步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在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上得到再提升。一是实现“派驻+巡回+科技”有效互补,有效结合。巡回检察以“全覆盖、查隐患、促规范”为目标,通过听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介绍、查阅档案资料、查看信息平台等,重点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环节法律文书、请销假审批程序、信息化核查材料等方面开展工作,由数字模型运用较有成效的平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为巡回组现场示范,通过数字比对,及时排查社区矫正对象问题线索,优化了监督方式,延伸了监督触角。二是大力抓好对外对内两项监督。巡回检察组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督促市县(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规范执法、认真履职,进一步筑牢社区矫正监督安全防线。督促基层检察机关抓好对社区矫正日常检察监督,推动监管漏洞前端治理,实现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的目标。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良好执行,不仅依赖于司法执行机关,更需要得到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工作中,巡回组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向县公安、县法院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对重点监督对象及时与县(区)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共同商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风险隐患。通过与相关单位的深度协作,在如何共享信息化平台、如何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等方面有所提升。

  

  7月10日,海东市检察院召开2025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意见反馈会,针对本轮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市两级社区矫正机构与市县(区)两级检察院工作人员同堂交流、直面问题、共同研讨,寻找对策,促进高效整改。


原文链接:http://www.qh.jcy.gov.cn/c/www/wwwdfdt/63705.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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