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以涉企行政复议工作“小切口”做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文章”

时间:2025-08-26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山东各级行政复议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涉企行政复议长效机制,全面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12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22亿元。

  畅通申请渠道 切实提升企业维权便捷性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通过举办“法企面对面”“中小企业服务月”等活动,采取“走出去”宣讲、“请进来”座谈等方式,到企业开展涉企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实现对企业指导服务的精准推送;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实地参观行政复议工作场所,亲身体验行政复议便捷、高效、优质服务。今年上半年,各市开展“入园区 进企业”活动281场,提供法律咨询9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册,企业对行政复议的知晓度大幅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5.76%,更多企业选择行政复议渠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在山东省行政复议管理平台开通企业申请专用通道,各级行政复议机构主动公开门户网站、邮箱、惠企云平台,向企业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和申请途径,推行“容缺受理”,落实补正“一次性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便捷性有效提高。

  三是完善基层服务。各地进一步健全便企惠企全链条工作机制,积极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在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产业园区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惠企联系点”2799个,让企业在“家门口”即可参与行政复议。

  提升监督效能 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个案监督。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紧盯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针对执法程序不规范、乱罚款等重点问题,今年上半年,通过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正违法和不当涉企行政行为235件,纠错率18.56%,有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关系密切的重大或者复杂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或提级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省政府在办理一起顺风车“非法营运”行政复议案件中,充分考量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合理减轻罚款数额,依法变更行政处罚,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临沂市办理一起“首违不罚”行政复议案件中,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自行撤销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主动担任行政复议宣传员,企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认可度显著提高。

  二是加强类案规范。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对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中发现的共性执法问题,通过建立助企防范争议机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形式,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切实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成制度效能。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制发涉企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17份。

  三是加强以案促改。省司法厅发布5个公正高效解决涉企行政争议的行政复议案例,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统一大市场建设。德州市建筑工程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等3个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烟台、济宁、临沂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本地区涉企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提高企业合法经营意识。

  优化案件办理 全面提升涉企案件办案质效

  一是繁简分流提效率。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合理压缩涉企案件审理期限,今年全省涉企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4%,切实降低了企业维权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提升听证审理质效,对重大涉企案件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听证,搭建起企业与行政机关“面对面”交流、“情与法”共融的桥梁。潍坊、滨州市出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范,实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全覆盖”。济宁、威海市召开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观摩会,邀请重点执法部门负责人列席旁听,打造零距离“现场教学示范”。

  二是应调尽调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使企业“既解症结、更解心结”,力促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青岛市在办理一起收回闲置土地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中,积极制定调解方案,促成政企达成新协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今年上半年,全省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403件,占全部审结涉企案件的31.83%,高于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实现了政企双赢共赢的效果。

  三是跟踪问效强履行。开展涉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排查,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系统梳理,全面掌握履行情况,分类指导督办,确保涉企行政复议决定按期实质性履行到位。青岛、德州、滨州等市创新纠错决定回访办法,实行跟踪问效,对经复议纠错后撤销行政处罚的申请企业重点开展回访调研,考察企业恢复经营情况,收集企业对行政复议及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淄博、菏泽等市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抄告制度,及时将政府工作部门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决定书抄告上级主管部门,提高上级主管部门日常指导监督的精确性。

  四是质量评查提能力。组织开展2025年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其中评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96件,占全部案件总量的40%。经过评查,所有案件均达到良好以上档次,涉企优秀案件24件,优秀率为25%,高于全省行政复议案件整体优秀率。针对评查出现的问题,逐案分析,形成书面问题清单,及时进行反馈,促进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切实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不断增强企业法治获得感、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08/893659bf-7c41-483c-aa3a-7d4cd76685d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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