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检察:检察长一线办案化解校园纠纷
“这起案件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和协调,就不会有现在这样一个和解的结果,矛盾也不会这么快化解掉。特别要感谢曹敏检察长百忙之中,不厌其烦地为我做心理疏导,帮我理性分析问题,为我孩子的事情多次奔走,最终的结果,对于家校双方而言,应该都是比较满意的。”日前,市民赵女士将一面“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察民情”的锦旗送至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长深入一线办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一场游戏引发校园意外伤害
赵女士是一起校园意外伤害案件受害人裴某某的母亲。2018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裴某某在其就读的铜陵市某小学课间休息期间,与另外六名同学在走廊玩一种叫做“挠痒”的游戏。挠痒的对象为同学刘某某。玩耍的过程中,裴某某不慎被刘某某脚上的金属鞋绊将脸部划伤。后经送医检查,裴某某右侧颊部、眼眶下有一个长达7cm的创面,深达肌层。
事件发生后,裴某某家长与涉事的六名学生家长,以及所在学校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2019年6月3日,赵女士作为裴某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裴某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101375元,并判决校方承担70%的主要责任,裴某某以及刘某某等其他六名同学承担次要责任,均摊剩余30%的损失。校方因不服一审判决,遂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对校方的部分上诉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该小学最终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赔偿款50687.50元,而校方减少的20%赔偿责任金额则由裴某某监护人自行承担,其他学生的赔偿金额维持不变。裴某某不服二审判决,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检察长一线办案聚焦矛盾解“心结”
作为事件中的受害者,二审法院改判其承担起更多比例的责任,但并未阐述责任如此分担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对此裴某某的家长从心理上是无法接受的。因不服法院裁定,他们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而让他们深感意外的是,该案竟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敏作为承办检察官亲自办理。曹敏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的当事人均为8至9岁左右的未成年人,且系同班同学,平时关系较好,因此次事件,涉事的几位同学之间、各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均产生不同程度的矛盾和隔阂,已经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其创造更加和谐美好的学习环境,曹敏决定通过调解来化解各方当事人的矛盾。
“赔偿比例”是此案中矛盾的“症结”所在,曹敏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座谈讨论,认真听取了二审、再审法官意见。通过多次接待,她耐心细致地与裴某某监护人及其他当事人分别谈话,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并抓住争议焦点,多次为裴某某监护人分析案情,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将释法说理贯穿始终,客观理性分析利弊,让其彻底打开了心结,促进各方当事人平和心态,互谅互让,为后期和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凸显监督职能,避免机械办案,检察机关还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曹敏从法、理、情出发,认真分析案情,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争取达成和解,切实降低此起纠纷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各方当事人在会上敞开心扉,面对面交流了各自的想法,最终达成和解。裴某某的监护人更是当场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促和谐
为进一步帮助涉案学生、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推进该起校园纷争圆满解决。检察机关又积极联系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并在团市委的协调下,由铜陵市律师协会提供未成年人帮扶资金用于帮助受伤学生裴某某。
校园安全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曹敏亲自走访该小学,与校长、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开展座谈会,要求校方进一步关注受伤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并以此次受伤事件为警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检察长走进基层一线办理案件,在法理上保障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情理出发,最大限度的化解了家长之间的矛盾,融洽和谐了同学关系,更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学校方面将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10/t20201028_30006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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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法制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熟悉司法工作,熟悉基本网络操作的公民,新闻专业出身或有新闻传播方面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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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调研函?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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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证是有职务的人员才可以申请,中心总部各机构主任或副主任,各工作组或地市中心主任副主任才发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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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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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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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申请都需要提供纸质材料,申请人本人签字按手印,推荐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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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总共有14个,分别是法治内参、社会内参、法制内参、法制调研网、法治调研网、民生调研网、法制调查网、社会调查网、法制舆情网、法治纪实网、法治动态网、法制在线网、法治资讯网、法制政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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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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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政策法律法规落实监督和反馈工作;社会热点、焦点现象等工作的监督反馈; (2)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权利(详见宪法27条、41条); (3)利用法制领域的网络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200网站,积极采集编发各类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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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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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全国法制调研中心项目的核心网站。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两个是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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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由北京政讯通法律咨询有限公司牵头运营,与公安部、司法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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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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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是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总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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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项目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您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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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法制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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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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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证除了法制内参的还有法制调查网调研证、法制在线网调研证、法治调研网调研证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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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申请需提交: ①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②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③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④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⑤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以上资料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通联部收。电话:010-56212745。审核通过后会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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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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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到受文单位,并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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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研究等服务,收取法律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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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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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工作人员申请介绍信,应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一个事件,默认开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超过2张,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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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4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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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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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项目设立了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法制内参》编辑部、《法制调研网》编辑部、总部法制项目通联部;外派联合团队:全国法制项目总部管理委员会、全国法制项目各省工作委员会、全国地市联合中心管理办公室;专项活动管理:千百万主题工程组委会、全国法律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全国法制宣教基地管理办公室、全国法制专项主题活动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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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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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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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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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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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县的县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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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发展各类法制信息化网络会员; (2)提供各类法制主题活动的策划服务,提供市场、品牌、项目、融资、营销、运营的相关服务; (3)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网站开发建设、网站设计制作、技术服务、维护、推广、运维服务等; (4)提供网站广告服务:广告交换、资讯推广、广告发布、媒体运营、广告设计、发行销售法制领域图书、报刊及音像读物、文化传媒等; (5)提供认证服务:地理标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产认证; (6)提供商标注册代理服务; (7)提供数据挖掘、互联网不良信息处理、企业信用管理等服务; (8)提供市场调查服务:法制课题学术性、行业性、经营性和市场性调研、调查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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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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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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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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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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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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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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