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法治之魂,护文化根脉——浙江法院深学笃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司法实践
文化兴则国家兴,文化强则民族强。
回溯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亲自谋划推动文化建设“八项工程”,作为落实“八八战略”的文化篇和重要抓手,擘画了增强文化凝聚力、解放文化生产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宏伟蓝图。
二十载薪火相传,蓝图生辉。
习近平文化思想在浙江的萌发与实践,已成为这片土地最宝贵的精神富矿。浙江法院自觉将习近平文化思想融入血脉、付诸行动,坚持以战略的思维、时代的要求、发展的眼光落实文化建设,走出了一条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的坚实路径。
以文铸魂:以理论武装提升思想认识
2025年2月,春寒料峭,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论坛”会场内气氛庄重而热烈。全省107家法院院长齐聚一堂,围绕“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时代命题展开思想碰撞。
“政绩观直观反映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工作态度、领导能力,也折射出一个人的人品和觉悟。”浙江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占国开宗明义,“必须持续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在‘两个结合’‘六个必须坚持’中校准价值坐标,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聚焦司法价值理念,全省法院院长结合实际谈认识、讲体会、话担当。这场酣畅淋漓的大讨论,是浙江法院自觉将习近平文化思想中“明体达用、体用贯通”核心要义融入司法职业精神塑造的缩影。
△浙江高院召开2025年首期“院长论坛”
“司法审判面向社会、群众,本身就是文化工作。”公平公正的司法,入情入理的裁判,离不开深厚的理论文化根基。
深学,需浚其泉源。2023年,恰逢“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浙江高院“思想大讲堂”特邀《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主要编写参与者、省记协常务副主席周咏南,系统讲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实践历程,通过深挖理论源头,激活浙江法院宣传文化思想“一池春水”。
细悟,必固其根本。思想的伟力要转化为持久的行动力,必须依靠坚实的制度保障,方能“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为此,浙江法院筑牢完善理论学习机制,一系列夯基垒台的举措相继落地,不断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想引领力——
浙江高院制定完善《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政治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政治督察办法》《关于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压紧压实管党治院政治责任;
持续开展“院长论坛”“法官论坛”“思想建设年”学习活动,打造全省法院加强理论武装的重要阵地,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李占国每年“七一”为全省法院干警上党课,不断增强集体凝聚力、向心力;
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深化全员政治轮训和支部主题党日“7﹢X”模式,用实际行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既要重学习、又要重实践。
思想的力量,落脚于能力淬炼,实现于队伍素质提升。浙江法院依托文明素质工程和文化人才工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将司法礼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数字法治等职业道德和实务技能相关内容融会贯通,纳入常态化培训课程体系,有力推动广大干警提升综合素养。
思想的火种,由榜样点燃,催动全员共进。浙江法院重视先进典型的培树,充分发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杭州知识产权法庭,全国模范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全国先进工作者、2020年度法治人物陈辽敏,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22年度法治人物黄文娟,党的二十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王群英,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沙丽等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赋能干警能力的不断进阶与成长。
学习、传承、弘扬先进理论思想,永葆优秀中华文化青春,浙江法院有着自己的“密码”。
在浙江高院的一间演播室里,每周五的“金话筒”直播小讲堂总是人气满满。“如何用AI绘制普法漫画?”“哪些AI平台更适用于法律可视化?”……4月11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廖青璇,正通过云端在线分享AI实用技巧。直播间内,浙江法院宣传战线的干警们实时观看、互动交流,学习氛围热烈。
△金话筒小课堂
“这个小讲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既是提升全媒体宣传文化能力的练兵场,也是发掘培养专业人才的孵化器。”浙江高院新闻宣传处处长刘伟英介绍,“金话筒”已成为浙江宣传品牌和文化交流平台。
青春的澎湃动能不止于“云端”。
在浙江法院,活跃着一支名为“浙法青声”的青年理论宣讲团。2021年成立以来,年轻的法院生力军自觉肩负起传播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创新理论的光荣使命。工作之余,他们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围绕裁判文书撰写、精品案例打造等主题举办“廌青春·思享会”青年沙龙,创新上线“青年法苑”电子期刊,为青年干警搭建思想交流、业务精进的舞台。四年多来,宣讲近百场,覆盖23万余人次,青春的声音带着理论的温度,在钱塘江畔回响,把法治文化传播得更远更广。
以文载道:以审判实践服务文化繁荣
文能致远,法护根脉。
在浙江省长兴县博物馆内,一场庄重的移交仪式正在进行。9件二级文物、37件三级文物,在法官与文保工作者的见证下,重归馆藏。这些跨越新石器时代至唐代的太湖流域文明瑰宝,曾被盗掘并流入地下交易网络。
“针对水下盗掘文物犯罪专业化、链条化特点,我们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广旅体局建立了涉案文物管理移交机制,确保每一件追回的文物都能得到专业保护。”长兴县人民法院法官付小在介绍。
2024年以来,长兴已有75件流散文物结束“漂泊”。这背后,是对“切实保护好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要求的司法践行。
△长兴法院将文物移交给博物馆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在浙江工作时就旗帜鲜明提出“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是每个人的事”。
20余年来,浙江司法护航文化保护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历史文脉的传承脉络越来越鲜明——
浙江高院出台《关于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促进绿色发展的工作指引》,发布大运河(浙江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积极回应大运河遗产保护、流域绿色发展需求;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文化和旅游局、园林文物局签署《共同构建宋韵文化保护体系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凝聚保护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率先设立文化遗产环资审判共享法庭和宋韵文化产业纠纷化解绿色通道;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人文江南·司法守护”工作品牌,构建文化遗产“一点一地一庭”司法保护网;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普陀山文物古迹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有力保护海岛历史文化资源。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藏着改革创新的文化基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精神,昭示了中华民族兴旺发达的必然走向。
△湖州法院开展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系列活动
为守护新型文化产业,促推文化创新发展,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智慧,立足审判职能,平等保护各类文化经营主体,为文化产业技术创新、场景落地和生态构建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被誉为“东方好莱坞”的影视重镇横店,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一纸判决,给影视短剧领域的盗版者敲响了警钟。被告人普某自建短视频网站,未经授权上架《我在八零年代当后妈》等2500余部热播微短剧牟利。法院认定其行为严重侵犯著作权,扰乱市场秩序,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动市委宣传部、公安、检察、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影视版权保护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影视版权保护普法宣传、典型案件庭审直播、影视知产沙龙等活动,构建协同共治的影视版权保护新格局。
在“互联网之都”杭州,平均每244人中就有1人是主播。一个小隔间,一部手机,一盏补光灯,就能开启一个“新世界”。面对这一蓬勃兴起的新领域,杭州中院主动延伸职能:设立共享法庭(直播产业服务站),出台《引导企业数据健康发展行为指引》,召开直播产业调研会议,与平台、电商代表面对面座谈,结合典型案例释法说理……
△参观企业直播间
杭州某科技公司研发推广一款直播机器人“二白”,四川一公司抄袭该机器人形象并模仿其直播模式引发诉讼,法院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为原创者的智力成果提供保护。案件宣判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召开直播企业座谈会。“法官对‘二白’案的讲解让我明白,创新可以天马行空,但竞争必须诚信守法。”参加座谈的企业老板俞某表示,司法靠前服务,为新兴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预期,助力打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空间。
近年来,以网文、网剧、网游为代表的文化“新三样”出海又出彩。落户白马湖畔的中国网络作家村,吸引了325名网络知名作家入驻,创作出300余部代表作。面对饱受盗版困扰的作家,杭州互联网法院创新推出电子证据平台,接入司法区块链后,作家创作时可“一键上链”,自动固定电子证据;维权时能“一键举证”,有效破解网络文学确权难、取证难的顽疾。
技术的创新应用值得鼓励,但滥用必将受到严惩。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利用AI技术合成虚假视频案中,被告人陈某和张某为吸粉引流,牟取利益,利用AI软件编造合成了20余条涉及多地“火灾”“爆炸”等虚假险情灾情的视频,并在多个平台发布,累计传播量高达167万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为技术创新的伦理和法律边界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
从守护千年文脉到规范新兴文化业态,浙江法院的审判实践始终与文化的脉动同频共振,在法治与文化深度融合、双向赋能中,为文化强省建设注入坚实而鲜活的司法之力。
以文化人:以特色品牌涵养法治文化
浙江,这片流淌着古越文明、宋韵风雅的土地,法治文化的根脉同样深长。
2005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在《之江新语》中深刻指出:“我们的祖先曾创造了无与伦比的文化,而‘和合’文化正是这其中的精髓之一。”
从《尚书》“协和万邦”到《论语》“和为贵”,“和合”二字早已融入我们的精神基因。
台州市两级法院将“贵和尚中、善解能容,厚德载物、和而不同”的和合文化融入立审执破全链条,着力打造“和合司法”。
在三门县人民法院,一起老城拆迁案中的叔侄因祖宅析产对簿公堂。承办法官并未径行裁判,而是引导双方走进和合调解室,以情、理、法交融的“三劝”春风化雨:一劝共忆分食麦饼的旧温情,二劝细核拆迁补偿的明账目,三劝共商祖母赡养的久远计。
几杯清茶后,叔侄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叔叔拍着侄子的肩膀感叹道:“老话讲‘家和万事兴’!现在法院既讲理又讲情,道理没变呐!”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和合”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穿越古今、历久弥新的精神密码。
以一隅之景折射时代脉动,浙江法院立足地方文化特色,打造出一大批法院文化品牌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生动局面——
历经六十年风云淬炼,发轫于绍兴诸暨的“枫桥经验”枝繁叶茂,“无讼”理念在现代化法治的土壤中绽放出新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香樟树下,法官与乡贤共坐一条板凳,家长里短的纷争在祠堂前消融于清风;嵊州市人民法院黄泽人民法庭,立足王羲之故里文化底蕴,培育“羲之调解”品牌;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深植南孔圣地沃土,创新推出“有礼先行”六礼工作法;淳安县人民法院弘扬海瑞“勤政、廉洁、刚正、爱民”精神品格,树立“海瑞廉韵·淳法清风”标杆;平湖市人民法院将当地先贤陆稼书“调和息讼”理念融入司法实践,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基层治理土壤中生根结果……
法治文化的生命力,在于以鲜活的形式浸润人心、引领风尚。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法官彭晓晓,在短视频平台开辟“彭不红”普法IP,用脱口秀、情景剧、直播等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将严肃的法律知识变得生动有趣,全网播放量超千万。她在办案之余坚持普法的动力,就是“想让更多人快乐地与法同行”。
△彭不红直播间
法治文化的种子,更需要播撒于未来和希望。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的礼堂内,湖州中院院长肖国耀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500余名学生讲授法治课。“同学们,法律不只是一堆冷冰冰的条文,它是你身边看不见的守护者。平时感觉不到,但它时刻保护着守规矩的每一个人。”
在浙江,这样的法治课已成常态。从传承22年的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法官妈妈”到遍布全省的“浙里春风”,从一位少年审判法官走进课堂到1040名法官受聘走进校园,法治教育的触角在时光流转中不断延伸,法治信仰的星火在代代相传中渐成燎原之势。
法治文化的传承,既要内化于心,也要外化于形、践之于行。走进龙泉市人民法院司法档案博物馆,历史的厚重感扑面而来。这里珍藏着1.7万余卷、88万余册从清咸丰年间至1949年的司法档案,是目前所知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民国地方司法档案。
△龙泉司法档案博物馆
与之辉映的是湖州市吴兴区占地约3000平方米的沈家本历史文化园。漫步于“生平之路”“法治连廊”等景观,中国法制近代化奠基人沈家本先生的爱国情怀与法治理想跃然眼前。市民李先生参观后感慨:“沈先生的历程启示我们,法治建设必须扎根优秀法律传统,同时坚定地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法治文化,是有形载体与无形精神的统一,它内化为法官的自觉行动,外显于创新的司法实践,最终汇聚成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的不竭动力。行走之江大地,秀山丽水、文脉悠长。这棵法治文化的参天大树,正以其广袤的根系与蓬勃的生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着生生不息的浙江智慧与浙江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余建华
通讯员:宋朵云 茹玉
原文链接:https://www.zjsfgkw.gov.cn/art/2025/8/24/art_56_39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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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的,您可以用授权的账号和密码登陆,关于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021399咨询。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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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需要先看一下活动内容,如果合适可以做主办方。请添加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官方微信:ZXT-fzdyzx,会有相关工作人员与您对接,或拨打官方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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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偿业务运作不知道您具体指哪方面的事情,资讯信息化会员业务部分主要是在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百网站群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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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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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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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申请加入”窗口,选择“申请调研员”,下载相应的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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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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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编辑部是法制内参网的编辑部,是同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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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依托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成的调研、法制宣传及网络信息化、网络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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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相关的法制监察、法治建设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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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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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法制调研员申请表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总部,资格审核通过后会电话联系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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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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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由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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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调研员、法制监督员、法制调解员以及法制宣传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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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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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报之后需要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在人员证件下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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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登陆的是哪个网站,有网站后台3个月未登陆会显示账号待审核需联系管理员,防止有人长时间不登陆账号被盗,非本人发布不良信息。请告诉客服您的账号,重新审核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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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录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 1、关注“法制资讯研究与发展推进中心”公众号,有完整的教学视频 2、教学说明,http://fzxfb.org.cn/show-179449.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1、010-562127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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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是的,一共有两种方式: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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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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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专兼职人员授权使用的网站数量和栏目是不一样的,详情请联系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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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证件样式没有区别,平台使用费一样,根据申请人的工作方向需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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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依法维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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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法制内参网是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主要面向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等专兼职工作人员办理业务的功能型网站,为工作人员提供专属业务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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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需要的。同一个账号密码,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不需要每个网站都登录,一类(或一组)网站只需要一个网站登录发布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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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单位所有专兼职人员均可转发负面信息,但需符合审核手续。首先要核实此文章来源,正规网站(即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资讯类文章可以转发,贴吧、论坛、自媒体等其他媒体不行。(部分网站利用境外域名等手段,以“国家”“中国”的字号冒充正规网站,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查源头网站的资质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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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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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请您直接与刊登文章的网站底部联系电话、QQ号联系,也可以给底部邮箱发邮件,网站编辑在收到邮件后会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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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稿件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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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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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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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成为舆情处理师可授权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行业100网和政务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舆情监测、法律咨询、法律宣传等服务。 2.受聘的舆情处理师,可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舆情处理师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法制调研、法律援助、舆情监测、舆情处理、资讯发布、危机公关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舆情处理师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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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成为调研员申请需提交的资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3206414697@qq.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注: 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咨询电话:010-53382908,或者 QQ:3206414697。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电话:010-53382908。